一、2011年7月31日《工程機械“十二五”規劃》:
2015年全行業銷售規模將達到9000億元水平(人民幣),年平均增長率大約為17%。推進我國工程機械產業由制造大國向制造強國的轉變,初步形成具有國際前沿水平的主機產品、基礎技術、功能部件的研發與制造體系。主要產品達到國際平均先進技術水平,實現我國工程機械產業由粗放型、模仿型、數量型向科技創新、質量、效益型的轉變。
重點發展單臺價值在100萬元以上,并已納入重大裝備制造業大型施工機械19種機型的產品,例如大型輪式起重機、大型履帶吊、國家重大建設工程用的特大型塔式起重機、高鐵建設用的重大成套裝備、鐵路機械化養護成套裝備、大型樁基設備、大型土石方工程機械、河道與湖泊大型疏浚設備、大型商品混凝土機械、全斷面掘進機及電鏟等專用大型工程機械,國產化率要達到65%以上。
二、2009年12月22日《關于進一步做好金融服務,支持重點產業調整振興和抑制部分行業產能過剩的指導意見》(銀發[2009]386號):
明確了裝備制造為重點產業,在創新金融服務方式和拓寬融資渠道上予以支持,為裝備制造業的發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2009年5月1日《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國務院令第549號):
對特種設備的范圍、生產、使用、檢驗檢測、監督監察事故預防和調查處理、法律責任相關重大問題進行了原則性規定。該條例制定的目的為加強特種設備的安全產安全,促進經濟發展。監察,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發展。
四、2007年6月1日《起重機械監督檢驗規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令第92號):對起重機械制造、安裝、改造、維修、使用、檢驗檢測及監督管理等方面的規程進行了明確規定。該規程制定的目的為加強起重機械安全監察工作,防止和減少起重機械事故,保障人身和財產安全。
五、2003年9月18日《起重機械型式試驗規程(試行)》(國質檢鍋[2003]305號):
對起重機械型式試驗的適用條件、型式試驗申請、受理、試驗、取證等方面進行具體規定。該規程制定的目的為加強起重機械安全監察工作,規范起重機械型式試驗,提高試驗工作質量。
六、2003年8月8日《機電類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許可規則(試行)》:
為了規范機電類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單位的資格許可工作,確保機電類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及電梯日常維護保養的質量與安全性能,該規則詳細規定了機電類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許可實施的方法和流程。
七、2003年6月17日《機電類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規則(試行)》(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質檢鍋[2003]174號):
為了規范機電類特種設備制造許可工作,確保機電類特種設備的制造質量和安全技術性能,該規則詳細規定了機電類特種設備制造許可實施的方法和流程。
八、2000年10月1日《特種設備質量監督與安全檢查規定》(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令第13號):
對特種設備的設計、制造、安裝、維修保養、改造、使用、管理、監督、監察與監督檢驗進行了具體規定;同時針對具體特種設備的特性制定了特殊規定。該規定制定的目的為規范特種設備質量監督與安全監察工作,確保特種設備的產品質量和安全使用,保障人身和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