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擬選址壩光卻因民意抵制而下馬的濱海電廠,或將選址深汕特別合作區。在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會提交的“十二五”規劃中期評估報告中透露了這一消息。
深圳能源集團濱海電廠項目今年1月份獲得國家能源局批復,同意開展前期工作,規劃建設規模為2×100萬千瓦超超臨界燃煤發電機組,投資約82億元人民幣,廠址擬位于壩光。
事經南方都市報率先報道后,多位人大代表及政協委員出面呼吁,并獲得大量民意的支持。8月份,深圳市發改委正式表態,已與深圳能源集團商議,停止濱海電廠項目在深圳開展前期工作,另行選址建設。
在市政府“十二五”規劃中期評估報告中,深圳汕尾特別合作區建設是84個重大項目之一,在合作區建設進展中,提及正在開展濱海電廠選址工作。
事實上,在早前的討論中,就有專家表示雖然深圳不適合建設濱海電廠,但在珠三角及廣東其他地區,是有適合建設濱海電廠的用地,其中深汕合作區就被認為是理想選址。不過,汕尾當地則有市民表示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