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新疆環保廳新聞通氣會上獲悉,國家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以及8項鋼鐵、煉焦企業污染物排放標準將分別于2014年7月1日、2015年1月1日開始實施,上述新標準對現有火力發電鍋爐及燃氣機組以及鋼鐵、球團、煉焦等行業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排放濃度限值提出了更高要求。
自治區環保廳最近下發文件通知各地州市環保局,督促企業加快污染治理進程,并要求環保部門按照新標準中的排放限值,審批新改、擴、建項目,制訂限期治理計劃,限期治理期仍不能達標排放的,將被限產、限排,并依法予以查處。
據了解,執行排放新標準的九大行業主要包括:火電廠、鐵礦采選工業、鋼鐵燒結(球團)工業、煉鐵工業、煉鋼工業、軋鋼工業、鐵合金工業、鋼鐵工業、煉焦化學工業。
自治區監測監察處處長朱建新介紹,執行新標準后,九大行業將大幅收緊煙塵、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排放限值。如:現行標準,火電燃煤鍋爐的排放濃度限值是:50-300mg/m3,執行新標準后,均要達到30mg/m3。作為行業準入的門檻,新標準的實施將會進一步加快淘汰落后產能和企業間兼并重組的步伐。同時,還將大幅度降低煙粉塵的排放量,特別是可吸入顆粒物(PM10)和細顆粒物(PM2.5)的排放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