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塔式起重機的安全不容忽視,成都市建委近日就對一起塔式起重機傾覆倒塌事故做了通報,同時對在蓉從事建筑塔式起重機管理的各相關單位、各租賃單位發出“緊急通知”,立即停止受理涉事單位塔機的產權備案。
成都市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監督站對各區(市)縣建設工程安全監督機構、在蓉從事建筑塔式起重機管理的各相關單位、各租賃單位檢查發現:2013年7月18日,雙流縣“雙流綜合發展B地塊2A期”在建工程上一臺由自貢市匯東起重機總廠制造的塔式起重機在使用過程中傾覆倒塌。經現場勘查和成都市安全生產監測中心事故安全技術監測報告認定:塔機的標準節存在連接套焊縫與主肢母材未熔合的產品質量缺陷。由于該產品質量缺陷構成建筑施工重大安全隱患,為保障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生產,決定立即暫停自貢匯東廠塔機在本市范圍內的安裝、使用、頂升、拆除(降節)作業,待自貢匯東廠逐一排查及加固驗收合格,經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監督檢驗合格后,方可繼續進行。
成都市建委為此下發“緊急通知”,責成自貢匯東廠對銷售及使用于成都市范圍內的塔機的去向和狀況進行逐一排查,對存在質量缺陷的塔機實施召回。對已在建筑工地安裝使用,經自貢匯東廠產品質量檢驗認定合格,確需繼續使用的塔機,必須由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監督檢驗合格后,由監理單位組織總承包單位、租賃單位負責人、自貢匯東廠技術人員對塔機重新進行驗收,驗收合格方能使用。成都市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監督站表示,立即停止受理經自貢匯東廠排查存在隱患的塔機的產權備案。同時各區(市)縣建設工程安全監督機構應對監管區域內的塔機進行排查,對涉事塔機應嚴格按照上述要求進行管理,對不按照上述要求執行的責任單位應予以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