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質監局與住建廳聯合印發了《關于加強建筑起重機械檢驗檢測工作的通知》(建質函〔2013〕799號),以進一步加強該省房屋建筑工地及市政工程工地施工現場起重機械的安全監督管理與檢驗檢測工作。
《通知》要求,自8月1日起,上述建筑起重機械產權單位或使用單位必須提交經質監部門核準的建筑起重機械檢驗檢測機構出具的合格監督檢驗報告,方可辦理建筑起重機械使用登記,否則設備不得投入使用。
《通知》規定,建筑起重機械檢驗檢測機構應當取得省級質監部門核準的資質,進入施工現場前應經工程所在地市級(省直管縣)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備案。各省轄市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統籌規劃、合理布局、方便檢測、數量控制的原則,提出轄區內建筑起重機械檢驗檢測機構數量和布點規劃,報省住建廳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