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四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于2013年6月29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習近平
2013年6月29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
(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
《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docx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四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于2013年6月29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習近平
2013年6月29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
(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