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宜昌市微特電子設備有限責任公司通過由國家級儀器儀表安全監督檢驗站對該司力矩限制器的檢測,獲得WTL-A型力矩限制器防爆合格證。防爆標志為Ex ia IIC T4 Gb,此舉意味著防爆技術正式深入起重機安全保護系統。
據了解,國內目前鮮有生產防爆力矩限制器的廠家,獲得國家級相關資質的更是少之又少。同時在本技術領域,已有的參考成型技術均來自國外,宜昌微特電子首次突破研發的防爆力矩限制器在一定程度上彌補了國內該項技術的空白。
Ps: 防爆設備
定義:在規定條件下不會引起周圍爆炸性環境點燃的電氣設備。
分為兩類:
Ⅰ類:煤礦井下電氣設備;
Ⅱ類:除煤礦、井下之外的所有其他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
Ⅱ類又可分為ⅡA、ⅡB、ⅡC類,標志ⅡB的設備可適用于ⅡA設備的使用條件;ⅡC可適用于ⅡA、ⅡB的使用條件。
說明:ⅡC標志是較高的防爆等級
最高表面溫度:電氣設備在規定范圍內的最不利運行條件下工作時,可能引起周圍爆炸性環境點燃的電氣設備任何部件所達到的最高溫度。最高表面溫度應低于可燃溫度。
例如:防爆傳感器環境的爆炸性氣體的點燃溫度為100℃,那么傳感器在最惡劣的工作狀態下,其任何部件的最高表面溫度應低于100℃。
溫度組別:爆炸性環境用電氣設備按其最高表面溫度劃分為T1-T6組別 T1 T2 T3 T4 T5 T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