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主要任務和措施
(一)加強源頭治理,完善市場監管機制。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針對近年來工程建設領域起重機械租賃、安裝、使用、拆除、檢驗檢測等環節暴露出的問題,統籌協調、源頭管理、聯合監管,建立健全租賃、安裝企業準入制度,加強從業人員資格管理,健全并嚴格執行“定人定機定崗定責”制度。加大對施工材料制售環節的管控力度,杜絕未經檢驗、經檢驗不合格、殘次、報廢起重機械和嚴重彎曲變形、銹蝕等劣質鋼管、扣件流入市場和進入施工現場,從源頭上消除安全隱患。
(二)加強安全管理和監督,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建設單位要按規定進行安全投入,加強對參建各方落實安全生產職責情況的過程監督。施工企業要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專項整治自查整改臺賬,形成閉環管理。監理單位要認真履行施工現場起重機械、腳手架作業過程的安全監理職責。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對施工起重機械、腳手架的安全監管職責,加強督查檢查,發現嚴重違法違規行為或重大安全隱患的要嚴肅查處,按規定上限處罰;對違抗監管執法的,要依法責令停工整改。
(三)規范施工現場管理,嚴厲查處作業人員“三違”行為。建設單位要加強對項目實施全過程的管理,細化現場管理措施。監理單位要嚴格審核專項施工方案,對危險性較大的施工工序進行旁站監理。施工企業必須編制完善的施工起重機械、腳手架搭設等專項施工方案,加強對施工起重機械、腳手架工程各環節危險源的管控,及時排查治理各類事故隱患,認真落實各項規章制度,切實消除施工現場“三違”行為。
(四)強化科技支撐,提高施工安全技術水平。要加大建筑業模板及腳手架搭設及信息化監控等新技術推廣力度,從生產裝備和工藝著手,鼓勵企業積極應用先進的腳手架搭設技術和定型產品,提高施工腳手架工具化、定型化水平。加大力度推廣應用架橋機、通用門式起重機、塔式起重機安全監控管理系統,對上述起重機運行進行實時監控,重點提高其運行期間事故預防預警水平,減少因違章操作、超速超載引發的事故。
(五)強化教育培訓,著力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要進一步完善員工安全教育培訓體系,著力提高全員培訓、技能培訓、重點崗位培訓質量和水平。加強對一線作業人員特別是架子工、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等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和監督管理,嚴把相關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關。一線員工未經培訓或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崗作業。加快推進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創建工作,把對施工起重機械和腳手架的安全管理納入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和考核的重要內容,促使企業明顯改善安全條件、明顯提升管理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深化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認真組織,周密部署,成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明確職責分工,及時研究解決專項行動中的重點和難點問題,切實履行監管職責。各省級安委會及其辦公室要加強指導協調和監督檢查,加強與有關行業主管部門的協調聯動,及時掌握情況,協調推動工作,做好督促落實等有關工作。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將會同有關部門組成督查組,對各地區專項整治開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適時召開現場交流會,推動工作落實。
(二)結合實際,制定方案。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結合“打非治違”行動、隱患排查治理及日常監督檢查等工作,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明確整治范圍、重點、步驟、要求和保障措施,并將專項整治工作細化為不同階段,認真組織實施。請于5月底前將專項整治方案報送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
(三)突出重點,狠抓落實。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適時對重點地區、重點企業和重點工程深化專項整治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采取巡檢、抽檢、互檢等方式進行逐級檢查,及時發現問題和隱患,限期整改,跟蹤落實,嚴厲打擊非法違法行為,切實糾正違規違章現象,消除事故隱患。要注重對專項整治開展情況的分析總結,抓好正反兩方面典型,強化警示教育,推廣好的經驗和做法。對專項整治工作不力、流于形式、走過場,特別是引發事故的,要進行通報并依法嚴厲查處,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責任單位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訓,落實整改措施,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請各省級安委會、各有關部門于12月10日前將專項整治工作總結報送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
國務院安委會
2013年5月7日(來源安全監管總局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