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召開的寧波市生態市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擴大會議提出,要實施區域轉型和產業生態化改造工程,實施氣、水及區域生態治理工程。
在改造工程方面,要嚴格落實新建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切實按照“禁止開發、限制開發、優化開發、重點開發”原則審批項目,關停7個以上燃煤熱電機組,除“上大壓小”和熱電聯產外,禁止新、改、擴建燃煤電廠,在城市建成區、市轄區內禁止新(擴)建石化、化工、建材等行業中的高污染項目。全面開展化工、造紙、鑄造等8大行業環境治理提升工作,嚴格執行落后產能退出機制,到年底前,列入原址整治范圍的化工、造紙企業通過整治驗收,鑄造、再生有色金屬冶煉行業完成治理任務。
在治理工程方面,加強大氣防治,升級改造5個機組脫硫設施,建成20個以上機組脫硝設施,確保燃煤電廠脫硝設施高效穩定運行,綜合脫硫效率在90%以上;
深入實施寧波港區煤炭、礦石等散貨碼頭堆場環境治理工程,完成港區龍門吊車“油改電”工作;強力推進“禁燃區”建設工作向縣(市)區延伸,淘汰、改造燃煤鍋爐400臺以上,中心城區全面建成“禁燃區”;深入開展化工區域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治理,全年完成80家以上揮發性有機物排放企業整治提升工作;穩步推動“黃標車”淘汰及高污染車輛限行試點工作,機動車尾氣檢測車輛總量達45萬輛,治理“冒黑煙”車輛500輛;落實揚塵及城鄉接合部垃圾無序焚燒防治措施,全市文明施工工地面積不少于1000萬平方米,建成區道路機掃率在70%以上。加強水環境治理,新建鄞州鄞西等4個污水處理廠。同時,啟動實施全市清潔土壤行動方案,完成高速公路、省道及重要縣道的潔化、綠化、美化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