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深圳濱海電廠項目獲同意開展前期工作的公告
近日,本公司收到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轉發國家能源局關于同意深圳濱海電廠“上大壓小”新建工程開展前期工作復函的通知》(深發改[2013]372號),國家能源局批復同意公司深圳濱海電廠“上大壓小”新建工程開展前期工作。
深圳濱海電廠項目(詳見2009年2月28日披露的公司董事會六屆六次會議決議公告<2009-010>)擬建設2臺100萬千瓦超超臨界燃煤發電機組,配套建設煙氣脫硫、脫硝和余熱再利用裝置,相應替代廣東省106.66萬千瓦小火電機組。本公司將根據文件要求,認真組織做好項目技術經濟可行性論證、規劃選址、土地利用、環境影響評價等工作,抓緊落實項目核準所需外部建設條件。待條件具備后,本項目投資事宜將提交公司董事會及股東大會審議批準,并申報核準,在取得核準后開工建設。
特此公告。
深圳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