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住房城鄉建設委,東城、西城區住房城市建設委,經濟技術開發區建設局,各集團總公司,各相關單位: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66號),強化我市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管理,防止和減少建筑起重機械使用安全事故,市住房城鄉建設委于2012年9至11月份組織開展了施工現場建筑起重機械安全專項執法檢查工作,現將檢查情況通報如下:
一、檢查內容
(一)履責行為檢查主要包括:
1.建筑起重機械拆裝告知、使用登記情況;
2.建筑起重機械拆裝單位資質、人員資格情況;
3.建筑起重機械拆裝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和審批情況;
4.建筑起重機械使用前檢測和驗收情況;
5.施工現場有多臺塔式起重機作業時,防止塔式起重機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制定和實施情況;
6.建筑起重機械產權單位定期自行檢查維修、保養情況;
7.建筑起重機械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
(二)實體檢測主要包括:塔式起重機基礎、保險限位等安全裝置、鋼結構和附著等部位的安全狀況;施工升降機各部限位、極限限制器和防墜安全器等部位的安全狀況。
二、檢查情況
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湖北省武漢市“9.13”施工升降機墜落事故的通報》(建質電〔2012〕17號)工作要求,結合市住房城鄉建設委《關于開展建筑起重機械安全大檢查的通知》(京建發〔2012〕416號)指示精神,本階段重點對在用的施工升降機進行檢查,共隨機抽取建筑起重機械109臺(其中施工升降機91臺,塔式起重機18臺),涉及豐臺、朝陽、海淀、大興、房山、通州、石景山、昌平、密云、延慶十個區縣的29項工程、55家產權單位。施工升降機合格55臺,合格率為60.4%,不合格36臺,其中存在安全隱患16臺,一般安全問題的20臺;塔式起重機合格15臺,合格率為83.3%。
三、檢查中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機械產權單位對建筑起重機械管理責任意識不強,忽略日常維護保養,導致施工現場在用施工升降機帶病作業,存在安全隱患,如黃村鎮1-4#、10-13#住宅樓及S1配套公建樓的施工升降機產權單位北京金鼎盛起重建筑機械設備有限公司,海淀鄉六郎莊新村的施工升降機產權單位北京物奇博機械設備租賃有限公司。
(二)機械產權單位未及時對施工升降機防墜安全器進行定期檢測,導致在用防墜安全器超過有效標定期限,如黃村鎮1-4#、10-13#住宅樓及S1配套公建樓的施工升降機產權單位北京日順建筑機械租賃有限公司。
(三)個別拆裝單位責任意識較差,在頂升、附著過程中管理不嚴,不能嚴格按照機械說明書及作業規程進行作業,致使在用機械存在安全隱患,如北京杰馳霖建筑機械設備租賃有限公司負責安裝的三個工程的九臺施工升降機的地腳螺栓均未正確安裝。
四、行政處罰情況
針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執法人員要求責任單位立即進行整改,對抽檢整機不合格的機械,執法人員當場責令停機整改,并要求使用單位委托專業檢測單位進行復檢,復檢合格后方可繼續使用。
對施工現場建筑起重機械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工程,執法人員依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對14家責任單位予以立案處罰,其中施工總承包單位1家,塔式起重機產權單位3家,施工升降機產權單位10家。
五、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大建筑起重機械拆裝現場安全管理力度
拆裝單位應進一步增強安全生產責任意識,切實落實企業主體責任,狠抓一線施工人員、管理人員的業務技能培訓和日常安全教育,加大拆裝現場管理力度,嚴格按照機械拆裝安全技術規程的要求實施作業,確保安裝、頂升、附著、拆卸等作業合格、規范,有效消除安全隱患。
(二)加強對建筑起重機械日常維護管理
施工總承包單位、監理單位應加強起重機械日常作業的監督檢查,重點檢查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班前安全交底、嚴格按照方案實施吊裝等情況,切實加強對特種作業人員的日常安全教育,嚴禁野蠻吊裝,超載等違章作業,確保建筑起重機械安全運行。
(三)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將繼續開展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建筑起重機械安全專項執法檢查工作,依法對未按照要求履職的責任單位、對抽檢發現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機械的責任單位實施處罰。對被依法行政處罰的機械產權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將依據有關規定加大對產權單位企業資信等級核查力度,對核查不合格的產權單位暫扣其資信等級證書。
特此通報。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2012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