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三一集團起訴美國總統奧巴馬一案取得最新進展。當天,在美國首都華盛頓地方法院,該案舉行首場聽證會,就案件涉及的法律問題聽取雙方辯論。
華盛頓時間28日上午,三一集團關聯公司羅爾斯公司(Ralls)的辯護律師與美國外國投資委員會(CFIUS)的辯護律師相繼來到法院,就相關法律問題接受主審法官問詢。聽證會持續了近兩個小時,最后,主審法官稱案件較為復雜,并未當庭做出裁決。
這是羅爾斯公司對奧巴馬發起訴訟后舉行的首場聽證會。庭審以后,羅爾斯公司發表聲明稱,美國政府在未經任何應有程序的情況下,命令剝奪和銷毀羅爾斯公司的私有財產的行為,是沒有授權且不合法的行為;法庭有司法權重新審核羅爾斯公司的主張。羅爾斯公司認為,對行政部門的司法復核是美國司法體系中一項固有的且長期受到珍視的職能,要求法院的大門能保持打開,以便公司能夠充分質疑本案中所發生的非法行政權力的依據及肆意妄為。
今年9月28日,奧巴馬以涉嫌威脅國家安全為由,簽署總統令叫停羅爾斯公司在俄勒岡州投資的風電項目。10月1日,羅爾斯公司遞交訴狀,認為奧巴馬此舉違憲,將奧巴馬和CFIUS列為共同被告。
據羅爾斯公司負責人、三一集團副總經理吳佳梁介紹,目前,三一的訴求主要有兩點:一是還公司清白,澄清羅爾斯公司投資的風電項目只是普通商業行為,沒有也不會威脅美國國家安全;二是尋求適當合理的經濟補償。吳佳梁稱項目被叫停后,公司直接經濟損失達2000多萬美元。
“美國政府不希望我們干,我們可以撤走,但是造成的損失誰來付?另外我們只是普通企業,對政治不感興趣,卻被莫名其妙地扣了這么大的‘帽子’,我們怎么辦?”聽證會結束后,接受媒體群訪的吳佳梁連連反問。
對于為何把奧巴馬告上法庭,吳佳梁稱這其實是無奈之舉,因為奧巴馬簽署總統令后,使得叫停一事成為具有法理依據的法案,為此三一發起訴訟必須起訴奧巴馬,“這不是我們的主動選擇,而是案子的必然結果”。
吳佳梁表示,美國以國家安全為由封殺中國企業已非個案,如果沒有企業“站出來討說法”,類似事件還會繼續發生,起訴一事至少提醒美國政府,“對中國企業下結論應有理有據,而不能憑猜測想象或某種說不清楚的理由”。
展望案件前景,吳佳梁稱,現在三一靜候主審法官對相關法律問題做出的裁決,期望美國司法系統給出公平公正的解決辦法,而一旦在華盛頓地方法院敗訴,三一決心向美國上一級法院上訴,把這場將奧巴馬推上被告席的訴訟進行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