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寧夏回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公布該區建筑施工領域兩次“打非治違”集中統一行動結果。
第一階段“打非治違”專項行動主要是市場行為的檢查和施工現場安保體系建立情況的檢查。共檢查在建工程1162項,查處未辦理施工許可證的工程800起,施工企業未定期檢查的64起,工程項目部未日常檢查的33起,重大危險源管理未落實的31起,項目經理不到位的76起,專職安全員未到位的55起,機械管理員不到位的92起,項目總監不到位的46起,安全監理員不到位的37起,特種作業人員配備不足的84起,特種作業人員證件過期的77起。
第二階段“打非治違”專項行動檢查內容以建筑起重機械、吊籃和重大危險源為重點。共查處起重機械未辦理安裝告知的327臺,未加裝安全監控設備的1627臺,未組織自檢驗收的577臺,未組織檢驗的24臺,安全生產檢查責任履行不到位的52家,超過規定年限未評估擅自使用的起重機械3臺,特種作業人員配備不足2703人,設備管理員配備不足290人,重大危險源未上報的35項,未編制重大危險源專項方案6項,未組織專家對重大危險源專項方案進行論證的16項,未組織重大危險源驗收的58項。
自治區住建廳要求各市縣建設主管部門對我區“打非治違”期間排查出的問題,必須做到堅決整改,不留死角。要重點檢查工程項目的塔式起重機、施工升降機、物料提升機、吊籃等起重機械,建立起重機械設備臺賬,嚴禁使用不合格起重設備,各類施工升降機必須限載5人。建筑起重機械必須做到四個100%(必須足額配備特種作業人員、必須配備專職設備管理員、必須按期檢測和使用登記、必須安裝塔吊監控系統),全力消除各類安全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