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采購項目文件第四章第二包采購項目及要求中型號:YL60-2000L型,現更改為型號:60-2000L型。
2、其他條款不變。
鞍山市政府采購中心
遼寧省地市用戶-鞍山市
2012年9月13日
附原公告:
推土機、噴霧機招標采購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及相關法規的規定,鞍山市政府采購中心(以下簡稱采購代理機構)受鞍山市廢棄物處理中心(以下簡稱采購人)委托,對 “鞍山市廢棄物處理中心推土機、噴霧機采購項目”進行公開招標,茲邀請符合本次招標要求的供應商參加投標。
一、采購項目編號:AZCG2012G079
二、采購項目名稱:鞍山市廢棄物處理中心推土機、噴霧機采購項目
三、采購最高限價: 第一包:880,000元 推土機 1臺
第二包:132,000元 噴霧機 1臺
四、采購項目簡介:鞍山市廢棄物處理中心推土機、噴霧機采購項目(詳見第四章《采購項目及要求》)。
五、投標人應具備的資格條件:
1、在中國境內注冊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合法企業,注冊資金50萬元及以上,生產經營范圍符合本次采購項目的需求;
2、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
3、所投產品應設有完善的維修服務體系(穩定的維修部),能夠提供快速、良好的維修服務;
4、所投產品須為中國現行關境內企業生產或加工的產品;
六、資格審查:
本項目投標供應商的資格條件在評標時進行審查。供應商應在投標文件中按采購項目文件的規定和要求附上資格證明文件,要求提供的資格證明文件須為原件,對確因特殊情況不能提供原件的,須提供投標人注冊地公證機構的公證證明原件。若提供的資格證明文件不全或不實,將導致其投標或中標資格被取消。
七、采購項目文件的獲取方式:
登陸鞍山市財政局網站(www.ascz.gov.cn)政府采購公告欄下載相關的采購項目文件。
八、投標截止時間: 2012年10 月 9日9 時30 分。
九、投標文件的送達:投標文件必須在投標截止時間前送達開標地點,逾期送達或密封和標注不符合采購項目文件規定的投標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標不接受郵寄的投標文件。
十、開標時間: 2012年10 月 9日9 時30 分。
十一、開標地點:遼寧省鞍山市鐵西區人民路269-271號(鞍山市鐵西區財政局西側,鞍山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大樓)
十二、采購人:鞍山市廢棄物處理中心
十三、采購代理機構:鞍山市政府采購中心
電話:0412- 5586826
十四、凡與本次采購項目文件有關的事宜請按下述方式聯系:
電話: 0412-2212934
鞍山市政府采購中心
二0一二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