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購項目編號:TZCG2012005澄清內容如下:
一、采購項目中電機數量3臺
二、其他不變。
臺安縣政府采購中心
2012年8月20日
遼寧省地市用戶-鞍山市
2012年8月20日
附原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及相關法規的規定,臺安縣政府采購中心(以下簡稱采購代理機構)受臺安縣排灌站管理所(以下簡稱采購人)委托,對“才文排水站更新改造”進行詢價采購,茲邀請符合本次采購項目要求的供應商參加投標。
一、采購項目編號:TZCG2012005
二、采購項目名稱:臺安縣排灌站管理所才文排水站更新改造詢價采購項目
三、采購最高限價:345,600.00元
四、采購項目簡介:(詳見第四章《采購項目及要求》)。
五、投標人應具備的資格條件:
1、在中國境內注冊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合法企業,注冊資金300萬元(含300萬元)以上,生產或經營范圍符合本次采購項目的需求;
2、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
3、投標人應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務體系,維修服務體系(穩定的維修部),能夠提供快速、良好的售后服務;
4、投標人如果為代理商,代理商參與投標要具備制造廠商的授權書、承諾書(包括經營授權、代理授權、售后服務承諾等)。
5、設備生產廠商資質要求
水泵、電機、開關(啟動)柜、閘門、啟閉機、水泵壓力鋼管等機電設備和金屬結構的生產廠商必須具有國家相關部門批準的設備生產制造資質,廠家必須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特許生產經營行業還應具有生產或經銷《許可證書》、業務《資質證書》。
六、資格審查:
本項目投標供應商的資格條件在領取標書前,在臺安縣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和臺安縣政府采購中心進行資格預審,投標單位應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稅務登記證》副本原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原件,代理商同時需提供廠家《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特許生產經營行業還應具有生產或經銷《許可證書》,同時提供以上證件的復印件并加蓋投標單位印章(兩份);評標時再進行審查。供應商應在投標文件中按采購項目文件的規定和要求附上資格證明文件,若提供的資格證明文件不全或不實,將導致其投標或中標資格被取消。
七、采購項目文件的獲取方式:
采購項目文件到臺安縣政府采購中心領取。(需帶投標保證金和公章)
八、領取標書截止時間:2012年8月21日15時。
九、投標文件的送達:投標文件必須在投標截止時間前送達開標地點,逾期送達或密封和標注不符合采購項目文件規定的投標文件恕不接受。本次詢價采購不接受郵寄的投標文件。
十、開標時間:2012年8月23日9時30分。
十一、開標地點:臺安縣排灌站管理所會議室。
十二、采購人:臺安縣排灌站管理所
十三、采購代理機構:臺安縣政府采購中心(詳細地址:臺安縣總工會四樓)
郵編:114100
電話:0412-4800031
十四、凡與本次采購項目文件有關的事宜請按下述方式聯系:
聯系電話:0412-4800031
臺安縣政府采購中心
二0一二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