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潛在投標人:
現對秭歸縣文教區公租房(物流園區廉租房)電梯設備及安裝工程作出以下修改:
一、 原招標公告中的第 2.3 條 B 款:“ 生產廠商須具備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頒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電梯安裝工程專業承包企業二級及以上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頒發《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許可證》C級及以上資質。若不具備,則必須作為牽頭人與符合本款電梯安裝資質要求的安裝單位組成聯合體參加投標,投標時須提交聯合體投標協議 。”修改為“ 生產廠商須具備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頒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 省級及以上質檢部門頒發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許可證》C級及以上資質。若不具備,則必須作為牽頭人與符合本款電梯安裝資質要求的安裝單位組成聯合體參加投標,投標時須提交聯合體投標協議 。”
二、 原招標公告中的第 2.3 條 C 款:“ 投標人若是代理商,須具備生產廠家產品授權書(同一品牌同一型號的產品只能以一個投標人身份參與投標),投標時須提供投標產品制造許可證書及生產廠家或聯合體成員的電梯安裝工程專業承包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書、《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許可證》資質證書,其資質等級要求同B條規定; ”修改為“ 投標人若是代理商,須具備生產廠家產品授權書(同一品牌同一型號的產品只能以一個投標人身份參與投標),投標時須提供投標產品制造許可證書及生產廠家或聯合體成員的《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許可證》資質證書,其資質等級要求同B條規定 。 ”
三、 取消招標文件中第四章評標辦法 2.1.2款“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電梯安裝工程專業承包企業二級及以上資質 及安全生產許可證”要求。
四、 其它條款不變。
特此公告!
秭歸縣住房保障中心
秭歸縣政府集中采購中心
2012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