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從浙江瑞安市質監局塘下分局獲悉,塘下鎮陳岙村一塑料制品廠的升降機因整改不規范被要求拆除。
據了解,該塑料制品廠曾因土制升降機,被責令一個月內改正。此后,他們用起重量為一噸的電動葫蘆替換原先的電動葫蘆,而該簡易升降機的箱體面積超過2.1平方米,不能采用起重量為一噸的電動葫蘆,執法人員責令其拆除升降機或跟有資質的升降機安裝整改公司簽訂合同進行改裝。
據悉,年初至今,塘下鎮共排查出簡易升降機744臺,已檢查375臺,發現有證的升降機121臺,存在安全隱患的簡易升降機254臺,完成整治205臺,整治率80.7%。
市質監局塘下分局負責人介紹,排查是整改的基礎,排查中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簡易升降機,執法人員會先予以告知,1個月內不采取整改措施的,再查封停用;面對拒不整改的企業、單位,則加大執法打擊力度,目前共發整改告知書254份,開具安全監察指令書42份、查封決定書30份,拆除簡易升降機10臺。
塘下鎮副鎮長戴安豐表示,至今年年底,塘下鎮簡易升降機的整治率需達95%。下階段,塘下鎮將加強執法力度,對無證安裝的,一律立案查處,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置;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一律先查封相關設備,再整改;對限期整改不達標的,一律查封相關設備,確保整改驗收通過再使用;同時將加大聯合執法力度,對拒不整改的,堅決予以取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