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公告
于2012年5月21日在江西省招投標網(http://www.jxtb.org.cn/)、九江日報上發布的九江市文化藝術中心(文化館)電梯工程招標公告(九建招字[2012]208號)做如下變更:
1、原公告中的報名資格條件第3點要求“擬推薦品牌的生產企業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頒發的《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電梯)》(無機房電梯、自動扶梯制造:A類資質)”,變更為:“擬推薦品牌的生產企業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頒發的《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電梯)》(無機房電梯制造A類資質、自動扶梯B類或以上資質)”;
2、報名截止時間順延至2012年5月30日下午17時整。
除上述外的其余內容不變,特此公告。
九江市文化館
201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