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13年,逐步在所有新制造的大型起重機械全部安裝安全監控管理系統。
(五)全面推進、取得實效。2014年至2015年,加大力度,全面實施,實現此項工作的規范化、常態化。
1.從2014年開始,在所有在用的大型起重機械上全部安裝安全監控管理系統。
2.2015年底,尚未安裝安全監控管理系統的大型起重機械,將不予使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地質監、安全監管和有關部門要加強領導,落實責任。質監部門要結合當地的實際情況,制訂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加強與有關部門的協調和合作,同時加強對試點企業的幫助、督促和指導,研究制定必要的激勵和約束措施,有力推動此項工作的開展。
(二)突出重點,加強服務。各地質監、安全監管和有關部門要指導、督促生產和使用單位制定安全監控管理系統操作規程,加強操作人員培訓,提高操作技能,規范現場使用管理,提高企業安全基礎保障水平和防范事故的能力,按照階段性工作要求,按時完成大型起重機械安裝安全監控管理系統的任務。
(三)加強聯動,強化監督。各地質監、安全監管和有關部門要團結協作,密切配合,大力推進此項工作的有序開展。要積極爭取相關鼓勵政策,對生產和使用單位要加強日常監管監察,采取巡檢、抽檢、互檢等方式,對大型起重機械安裝安全監控管理系統開展情況進行逐級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協調解決。各地工作情況要及時上報國家質檢總局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國家質檢總局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根據工作進展情況將會同相關部門進行督促檢查。
(四)廣泛宣傳、營造氛圍。各地質監、安全監管等部門要以各種形式加強宣傳工作,提高生產、使用單位以及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和廣大職工的認識,充分調動其積極性;要發揮行業協會、學會、科研院所、檢驗機構在技術推廣和服務等方面的作用,提高工作質量和水平;在實施過程中,要注意總結工作,宣傳先進典型,示范引路,推動工作,為有序開展好工作形成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