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局發布了《煤炭工業發展“十二五”規劃》,依據規劃,到2015年我國煤炭生產能力將達到41億噸,煤炭產量將被控制在39億噸左右,大型煤炭企業產量將占全國的60%以上,采煤機械化程度達到75%以上。
“十二五”時期,我國每年將新開工煤礦建設規模7.4億噸
“十二五”時期,我國將新開工煤礦建設規模7.4億噸/年,到2015年,煤炭生產能力41億噸,煤炭產量控制在39億噸左右。與2010年相比,全國煤炭產量將提高6.6億噸左右。國家能源局副局長吳吟解釋,保障煤炭的穩定供應,是煤炭工業一個非常重要的基礎任務,必須保障調結構、科學發展所需要的基本需求,因此,《規劃》安排“十二五”期間要適當增加煤炭的產量。
控總量、調結構將始終與生產建設相結合。據了解,2015年的39億噸煤炭產量,主要包括增加發電用煤,合理安排優質煉焦煤生產。同時,通過轉變發展方式,2015年我國原煤入選率要達到65%以上,采煤機械化程度達到75%以上,千萬噸級礦井(露天)達到60處,生產能力8億噸。
煤炭生產將以大中型煤礦為主。到2015年,我國要形成10個億噸級、10個5000萬噸級大型煤炭企業,煤炭產量占全國的60%以上。通過兼并重組,煤礦企業數量將被控制在4000家以內,平均規模100萬噸/年以上。
2015年省區間煤炭調運量將為16.6億噸,目前運力可基本滿足需求
規劃提出,“十二五”期間,我國煤炭開發總體布局是控制東部、穩定中部、發展西部,將按照上大壓小、產能置換的原則,合理控制煤炭新增規模。
依據《規劃》制定的建設布局,“十二五”時期我國將新開工煤礦建設規模7.4億噸/年,其中東部(含東北)地區建設接續煤礦,新開工規模為0.25億噸/年,占全國的3.3%;中部地區適度放緩建設,新開工規模1.85億噸/年,占全國的25%;西部地區重點開發建設,新開工規模5.3億噸/年,將占全國的71.7%。“十二五”期間,內蒙古、陜西、山西、甘肅、寧夏、新疆將被作為重點建設省(區),新開工規模達到6.5億噸/年,占全國的87%。
《規劃》預測,2015年省區間煤炭調運量將為16.6億噸,全國煤炭鐵路運輸需求為26億噸,北方港口海運一次下水量7.5億噸。目前鐵路規劃煤炭運力、交通運輸規劃煤炭裝船能力均可基本滿足煤炭運輸需求。
支持企業走出去,進一步拓展煤炭國際貿易
依據《規劃》,“十二五”期間,我國將充分利用國際國內兩個市場、兩種資源,加強國際交流與合作,積極參與境外煤炭資源開發利用,深入開展對外工程承包和技術服務,進一步拓展煤炭國際貿易。
為支持企業“走出去”,《規劃》提出,研究設立境外投資專項資金,對國家鼓勵的境外煤炭重點投資項目給予支持;鼓勵金融機構通過出口信貸、項目融資等多種方式,改進和完善對企業境外煤炭項目金融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