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因一起塔機墜落導致人員傷亡的重大安全事故,筠連縣檢察院立案調查出背后的職務犯罪,該案經法院審理,責任人譚萬犯玩忽職守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
事故發生后,該院立即對事故背后的職務犯罪行為展開調查,查明負責分管塔機備案工作的筠連縣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副站長譚萬在履行工作職責中嚴重不負責任,明知QTZ400型塔式起重機系違規安裝并使用的建筑工程設備,存在重大安全隱患,但沒有采取有效措施制止,放任其違規使用達9個月,致使無安裝資質的工人違規操作,最終導致慘案發生。責任人譚萬涉嫌玩忽職守犯罪,被該院依法立案偵查并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