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受山西省大同市質監局邀請,內蒙古特檢所負責人及專業技術人員歷時一周,對大同市提交申請的11家企業28臺設備(防爆電動葫蘆)進行了現場檢驗,其中5家企業的12臺設備符合檢驗要求,6家企業16臺設備不具備現場檢驗條件。對此,該所從設備選型、技術文件、安裝資質、施工作業文件、現場條件、金屬結構連接、電氣控制系統、安全防護裝置、現場性能試驗、質量管理體系運行10個方面,進行了全面的安全技術檢驗,得到了企業的認可。
據了解,大同市轄區內特種設備檢驗機構不具備防爆電動葫蘆的檢驗資質,大同市防爆電動葫蘆的使用存在嚴重的“使用未經定期檢驗特種設備”的重大安全隱患。大同市質監局為切實消除安全隱患,有效保障防爆電動葫蘆的安全運行,特約內蒙古特檢所赴大同市開展防爆電動葫蘆的首檢、定期檢驗工作。內蒙古特檢所廣開思路,本著“引進來、走出去”的理念,將檢驗工作推向了省外,通過努力和與兄弟省市同行的交流,特檢事業得到跨越式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