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4個多月的調查,備受關注的“7·5”北京地鐵四號線自動扶梯事故調查終于“出爐”。昨日下午,北京市質監局公布,調查組認定為一起責任事故,3家責任單位廣州奧的斯電梯有限公司、北京奧的斯電梯有限公司、奧的斯電梯(中國)投資有限公司被罰款總計50萬元。此次是經北京市政府批準后發布的最終調查結果。
今年7月5日上午9時36分,地鐵四號線動物園站A口上行扶梯發生設備故障,正在搭乘電梯的部分乘客摔倒,導致1名少年死亡,20多人受傷。
調查組最終認定,“7·5”地鐵四號線自動扶梯事故是一起責任事故。其中,扶梯制造單位廣州奧的斯電梯有限公司、日常維護保養單位北京奧的斯電梯有限公司對此次事故負有主要責任,質監部門依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第88條,各自處以20萬元罰款。
調查組還認為,奧的斯電梯(中國)投資有限公司由于未能及時發放有關技術文件,對本次事故負有次要責任,也被罰款10萬元。
北京市質監局介紹,對于日常維保工作的北京奧的斯電梯有限公司負責事故扶梯日常維保的人員,將吊銷作業許可證,兩名事故責任人涉嫌觸及刑律,建議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昨日,奧的斯公司的相關工作人員表示,他們已接到北京質監局的有關責任事故認定的通知。目前,他們已將此事匯報給公司的美國公司總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