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環保部門獲悉,環境保護部和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聯合發布了新修訂的《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新標準將自2012年1月1日起實施。新標準的實施將提高火電行業環保準入門檻,推動火電行業排放強度降低并減少污染物排放,加快轉變火電行業發展方式和優化產業結構,促進電力工業可持續和健康發展。
據介紹,新標準區分現有和新建火電建設項目,分別規定了對應的排放控制要求:對新建火電廠,規定了嚴格的污染物排放限值;對現有火電廠,設置了兩年半的達標排放過渡期,給企業一定時間進行機組改造。新標準大幅收緊了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和煙塵的排放限值,制定了更加嚴格的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并增設了汞的排放限值。限值設置將更具有可操作性。新標準中的每一個控制限值均有對應的成熟、可靠的控制技術,并規定脫硫、除塵統籌考慮,使火電廠的大氣污染物排放控制形成一個有機的整體。新標準中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和煙塵的排放限值接近或達到發達國家和地區的要求。發電企業增加的達標成本可以通過電價優惠政策給予一定的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