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質檢總局日前通報37類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結果,其中防爆電機產品合格率為88.5%。
本次共抽查了河北、山西、遼寧、上海、江蘇、浙江、山東等7個省、直轄市52家企業生產的52種防爆電機產品。依據《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3836.1-2000等相關標準的要求,對防爆電機產品的產品標志、接地連接件、沖擊、電氣間隙和爬電距離、電纜和導管引入裝置、隔爆接合面參數、外殼耐壓試驗、內部點燃的不傳爆、振動、噪聲、效率等11個項目進行了檢驗。
抽查發現,6種產品隔爆接合面參數不符合標準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