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文化廳近日對該省文化產業園區建設工作作出詳細安排部署,計劃到2013年末,河北省各設區市建成一個以上省級文化產業園區,在縣(市、區)域內建設市級文化產業園區。
根據部署安排,2011年,河北省各設區市制定完成本地省級文化產業園區建設方案及中長期發展規劃,制定完成本地市級文化產業園區的認定管理辦法并正式下發。2012年,河北省各設區市完成文化產業園區基礎設施建設;建成的文化產業園區成立正式開發和管理機構,并建立較完善的管理制度;完成縣(市、區)域內市級文化產業園區建設的相關規劃。2013年,各設區市文化產業園區完成建筑規模1萬平方米以上,且文化企業使用的建筑面積超過50%;各設區市文化產業園區完成文化企業入駐10家以上,并占全部入駐單位總數的60%以上,文化產業企業的年收入完成園區總收入的60%以上;各設區市文化產業園區完成配套設施、公共服務體系的建設;各設區市文化產業園區申報并通過省級園區認定考核;縣(市、區)域內開工建設市級文化產業園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