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非煤礦山及危險化學品等隱患治理與監控工程。
推進高危行業企業建設完善重大危險源安全監控系統。實施非煤礦山尾礦庫、大型采空區、露天采場邊坡、排土場、水害及高含硫油氣田、報廢油氣生產設施等事故隱患綜合治理。建設金屬非金屬礦山井下安全避險“六大系統”。加快實施城區內安全距離不達標的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搬遷工程。開展城市燃氣與化學品輸送管網隱患治理。建設化工園區安全監管和危險化學品交易市場示范工程。建設重點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全程監控系統。開展建設工程起重機械事故隱患專項整治。
(五)職業危害防治工程。
開展全國性職業危害狀況普查。建立全國職業危害數據庫和國家職業危害因素檢測分析實驗室與技術支撐平臺。以防治礦工塵肺、矽肺、石棉肺為重點,實施粉塵危害綜合治理工程。以防治高毒物質與重金屬職業危害為重點,實施苯、甲醛等高毒物質和鉛、鎘等重金屬重大職業危害隱患防范治理工程。建立健全職業危害防治技術支撐體系,建設一批塵肺病治療康復中心。
(六)監管監察能力建設工程。
完善省、市、縣三級安全監管部門基礎設施,補充配備現場監管執法裝備。完善現有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工作條件,改造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基礎設施,更新補充煤礦執法監察裝備。加強水上交通安全監管和港口保安設施建設。實施安全生產監管監察信息化工程。建設若干國家安全生產監管監察執法人員綜合實訓基地。實施航空安全體系建設工程。建立民爆行業、特種設備、航空安全監管和農業機械等安全生產信息系統。
完善國家監管監察技術支撐體系,建設礦用新裝備、新材料安全性分析和煤礦職業危害防治實驗室。完善事故鑒定分析技術支撐平臺;建設非煤礦山、職業危害、危險化學品、熱防護和公共安全等國家安全科技研發與實驗基地。實施重大危險源普查和安全監控。完善省級安全監管部門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直屬技術支撐與業務保障單位工作條件。
(七)安全科技研發與技術推廣工程。
實施安全生產典型關鍵技術和安全產業園區示范工程。開發深部礦井熱害和瓦斯防治、頂板維護、水災預防、通信傳感等關鍵設備。研究開發非煤礦山動力性災害監測及預防控制、尾礦庫在線監測、高含硫氣田井噴事故監測預警、深海石油開采遠程監控、化工園區安全規劃布局優化等技術裝備以及大型起重機械安全監控管理系統。60馬力以上機動漁船全部安裝防碰撞設備。到2012年,運輸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道路專用車輛,旅游包車和三類以上班線客車全部安裝使用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衛星定位裝置。
(八)應急救援體系建設工程。
建設7個國家礦山應急救援隊、14個區域礦山應急救援隊和1個實訓演練基地。建設公路交通、鐵路運輸、水上搜救、緊急醫學救援、船舶溢油等行業(領域)國家救援基地和隊伍。依托大型企業和專業救援力量,建設服務周邊的區域性應急救援隊伍。建設一批國家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隊和區域危險化學品、油氣田應急救援隊。建設礦山、礦山醫學救護、危險化學品等救援骨干隊伍和國家礦山醫學救護基地。建設一批區域性國家公路應急保障中心。實施中央企業安全生產保障及應急救援能力工程。
(九)安全教育培訓及安全社區和安全文化建設工程。
建設完善一批煤礦安全警示教育基地。建設一批安全綜合教育培訓、特種設備實訓、交通安全宣傳教育、職業健康教育和安全文化示范基地。實施企業工程技術人員和班組安全培訓工程。推進安全社區建設,實施安全促進項目示范工程,建設地區安全社區支持中心和一批國家安全示范社區。建設完善若干安全發展示范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