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日前從多個權威渠道獲悉,8月底結束的核電安全大檢查目前已完成核查報告并上報國務院,有望近期向社會公布。《核電安全規劃》制定工作正陸續展開,爭取年底前發布征求意見稿。多位人士表示,隨著一系列規劃的出臺,此前一直暫緩的新建核電項目審批工作或于明年初重啟。
權威人士透露,正在抓緊修訂的2007年出臺的《核電中長期發展規劃》提出,到2015年核電裝機達4000萬千瓦目標已成定局。關于2020年裝機目標,相比此前已作調整的8600萬千瓦目標將有進一步調整,但將不低于6000萬千瓦。目前,除已運行和在建機組裝機規模逾4100萬千瓦外,還有1600萬千瓦已開展前期工作,等待開建。
根據核電安全檢查結果,即將出臺的《核電安全規劃》提出,未來新上核電項目要按照國際先進標準設計下一代核電站,在核電技術設備上要全面引進包括AP1000(美國西屋公司獨創先進非能動壓水堆)和EPR(法國阿海琺公司研發歐洲壓水堆)在內的第三代核電技術,同時要求盡量新上大容量設備,安全指標和質量標準均比《核電中長期發展規劃》要求更高。
有分析指出,盡管修訂后的《核電中長期發展規劃》可能提出的目標數字會低于8600萬千瓦,但政策上繼續推動核電安全高效發展的態度日漸明晰,2020年實際裝機規模將很可能遠超修訂后規劃提出的數字。同時,《核電安全規劃》強調大力推進第三代核電技術發展,是基于第三代技術安全性更優、設備質量穩定性更佳的考慮,這一基調將對國內已掌握第三代核電設備制造能力的企業帶來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