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稱:
招標單位:
法人代表:
電話:
審批人:
編制日期:(年月日)
都江堰市建設工程招標辦監制
目錄
前附表投標須知
第一章綜合說明
第二章合同主要內容
第三章技術規范
第四章圖紙和技術資料
第一章綜合說明
一、總則
(一)工程概況
1、工程招標范圍
2、現場施工條件
(1)建設用地面積平方米
(2)場拆遷及平整情況;
(3)施工用水、電;
(4)有關勘探資料;
(5)其它
3、上述工程按照,已辦理招標申請,并得到都江堰市建設工程招標辦(以下簡稱市招標辦)的批準,現通過招標方式擇優選定施工單位。
(二)投標單位資格條件
1、參加示的施工單位必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和相應的施工資質。
2、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資格,投標單位應提供令招標單位滿意的資格文件,以證明其符合投標條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為此,所提交的資格文件中應包括下列資料:
(1)有關在確立投標單位法律的地位的原始文件(或副本)。
包括營業執照、資質等級證書。(外地施工企業還有具有都江堰市建設委員會批準進入本市投標的證明)
(三)投標單位應承擔其編制投標文件與遞交投標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費用。招標單位只對末中標單位作適當的標書編制補償,補償金額為萬元。
二、招標文件
(四)招標文件的組成
1、招標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按第(六)條發出的補充通知和第(十)條所述的招標答疑會記錄。
2、投標單位應認真審閱招標文件所有的內容,如果投標單位的投標文件不能符合招標文件要求,責任由投標單位負。
(五)招標文件的解釋:
投標單位在收到招標文件后,若有疑問需要澄清,應于收到招標文件后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招標單位提出,招標單位以書面形式予以解答,并在招標答疑會后將答復送至所有投標單位。
(六)投標文件的修改:
1、在投標截止日期7天前,招標單位都可能會以補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標文件。
2、補充通知將交市招標辦核準。
3、補充通知將以書面形式發給各投標單位,補充通知作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對投標單位起同等約束作用。
4、為使投標單位在編制投標文件進所能補充通知內容考核進去,招標單位可以酌情延長遞交投標投文件的截止日期,具體時間將在通知中寫明。
三、投標報價
(七)投標報價
1、投標報價應是招標文件所確定的招標范圍內的全部工作內容的價格體現。其應包括施工設備、勞動管理、材料、安裝、維護、利潤、稅金及政策性文件規定等各項應有費用。
2、投標報價方式:本工程采用下列第種方式。
(1)固定價格報價。投標單位應充分考慮施工期間各類建的市場風險和國家政策性調整確定風險系數計入總報表。今后不作調整。設計變更入招標單位要求變動的內容除外。
(2)可變價格報價。投標單位的投標報價可根據合同實施期間的市場化和政策性調整而變動。
3、投標報價的計價方法:本工程彩下列第種方法。
(1)施工圖預算計價。投標單位應根據招標單位提供的全套施工圖紙技術資料,計算工程量、單位和合價及各種費用。
(2)工程量清單計價。投標單位應根據招標單位提供的圖紙和工程量計算填寫單價和合價,投標單位沒有填寫單位和合價的項目將不予支付,并認為此項費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間的基礎單價和合價中
4、投標報價編制要求
四、投標文件的編制
(八)投標文件的組成
1、投標單位的投標文件應包括下列內容:
投標書應分為一號示、二號標分別密封,其中一號示為經濟標包括:
(1)法人代表授權委托書
(2)投標報價(包括報價匯總表,。)
(3)施工組織設計
(4)項目班子的配置
(5)造價優惠承諾
(6)安全信譽
(7)總式期
2、投標單位必須使用標準投標文件格式填寫,如不全時,由各投標單位自行編制和添補。
(九)投標保證金
1、投標單位應提供不小于投標須知中規定數額的投標保證金,并在收到圖紙時與圖紙押金一并提交招標單位。
2、未中標的投標單位的投標保證金在其退回圖紙和有關資料時予以退回(無息)。
(十)招標答疑會
1、招標單位在發放招標文件后將按投標須知中規定的,組織召開招標答疑會,投標單位派代表出席。目的是澄清、解答提出的問題,設計單位對圖紙進行答疑和組織投標單位考察現場、了解情況。
2、投標單位將被邀請對工程施工現場和周圍進行察勘。以獲取須標單位自己負責的有關編制投標文件和簽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資料。察勘現場所發生的由投標單位自己承擔。
3、投標單位將被邀請對工程施工現場和周圍進行察勘。以獲取得須標自己負責的有關編制投標文件和簽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資料。察勘現場所發生的費用由投標單位自己承擔。
4、投標單位提出的與投標有關的任何問題在招標答疑會召開前以書面形式送達招標單位(或在招標答疑會上遞交)。
5、會議記錄包括所有問題和答復,將在3日內提供給所有投標單位,并報市招標站備案,由招標答疑會而產生的對招標文件內容的修改,招標單位將按本文件第(六)條的規定,以補充通知的方式發出。
(十一)評定標辦法
評定標辦法應執行的規定,按百分制打分,以得分最高者為中標間位。
(十二)投標文件的份數和簽署
1、投標單位按本文憑第(八)條規定,編制一份投標文件"正本"和按規定計算機軟盤。投標文件正本和軟盤如有不一致之處,一正本為準。
2、投標文件正本應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書寫,由投標單位加蓋單位公章和單位法定臉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印鑒。
3、全套投標文件應無涂改和行間插字,除非這些刪改是根據招標單位的批示進行的,或者是投標單位造成的必須修改的錯誤。修改處應由投標文件簽署人加蓋印鑒。
五、投標文件的遞交
(十三)投標文件的密封與標志
1、投標單位應將投標文件的正村和計算機軟盤密封。
2、所有封袋上都應寫明招標單位名稱和工程名稱,并開標時間以前不得開封、所有投標書必須在密封處加蓋單位公章和單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的印鑒。
3、如果投標單位未按上述規定提交的投標文件將被拒絕。
(十四)投標截止期
1、投標單位應在投標須知中規定的時間之前將投標文件遞交給招標單位。招標單位在投標文件時將在投標文件上收到的日期和時間。
2、以按本文件第(六)條規定的以補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長遞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況下,招標單位與投標單位以前的投標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權力、責任和義務,將適用于延長后新的投標截止期。
3、超過投標截止期送達的投標文件將被拒絕并原封退給投標單位。
(十五)投標文件的修改與撤回
1、投標單位可以在遞交投標文件以后,在規定的投標,以書面形式缶招標單位遞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標文件的通知。在投標截止期以后,不得更改投標文件。
2、投標單位的修改或撤通知,應按本文件第(十二)條規定的要求編制、密封、標志、蓋章和上交(密封袋上應標明"修改"或"撤回"字樣)
3、投標截止以后,投標單位不得撤回投標文件,否則投標保證金將被沒收。
六、開標
(十六)開標
1、在所有投標單位法定代表人及授權代表在場的情況下,招標單位會議,參加開標會議,參加開標的投標單位代表應簽名報到,以證明其出席開標會議。
2、開標會議由招標單位組織并主持,都江堰市招標辦進行指導和監督,被邀請出席開標會的單位有:
3、投標單位代表在規定的開標會時間后到達或未參加開標會議的將視為自動棄權。投標文件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將視為無效:
(1)投標文件未按規定密封、標志;
(2)未加蓋投標單位公章和單位業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的印鑒。
(3)未按規定格式填寫,內容不全或字跡模糊,辨認不清,影響評標;
(4)投標書未經錄入軟盤的;
(5)投標截止期以后送達的投標文件。
4、招標單位會議主持人當眾宣布評委名單、被查投標文件密封和標志情況,并宣讀投標單位投標書。
5、唱標順序按現場抽簽的順序進行。
6、招標單位宣讀經過審定的且密封完好的標底。
七、評標
(十七)評標
1、評標工作根據在都江堰市招標辦的指導、監督下,由評標小組組織進行。
2、評標辦法。本工程按上列第方法進行評標。
(1)單因素評標:是指僅對人格因素進行評定,以得分最高的選定中標單位。
(2)綜合因素評標:是指對價格、信譽、工期、質量、施工組織設計、企業信譽和業績等因素逐項打分,進行綜合評標,以得分最高的選定中標單位。
(十八)投標文件的澄清
為了有助于投標文件的審查、評價和比較,評標小組可以個別地要求投標單位澄清其投標文件。有關澄清的要求與答復,應以書面形式進行,但不允許更改投標報價或影響投標的實質性內容。
八、授予合同
(十九)中標
1、確定中標單位后招標單位將評標有關資料報送市招標站,經核準同意后由市招標站向中標單位簽發"中標通知書"。中標通知書將成為合同的組織部分。
2、中標單位收到中標通知書后,應在天內與招標單位簽訂施工合同。
(二十)簽訂
1、招標單位與中標單位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規定,依據招標文件和投標文件雙方簽訂施工合同。
2、招標單位與中標單位簽訂合同后,招標單位將及時通知其他投標單位其投標未被接受,未中標單位應當在接到通知后7天內,按預繳保證金全額給予退回。
第二章合同主要內容
合同條件采用示范文(GF910201)的《合同條件》。
協議條款將由招標單位(甲方)與中標單位(乙方)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協商后簽訂。以下為招標單位提出的合同協議條款主要內容,涉及投標單位的條款在投標文件中進行承諾。
一、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一)進度計劃
1、投標單位應將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或者施工方案作為投標書的組成內容一并投報,若有不完善之處,招標單位在審議投標書時可提出質疑,中標單位應在與招標單位鑒前將修正后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交招標單位批準。
2、乙方必須按批準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對進度的監督、檢查。工程實際進度與進度計劃不符時,乙方應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報甲方事實施。
(二)工程工期
本工程下額工期為天。甲方要求施工工期天,合同工期執行下列第條。
1、國家定額工期
2、甲方要求工期
3、乙方投標承諾書中自報的工期
(三)工期延誤
1、如果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遲的延誤,經甲方代表確認后,乙方有理由延期完成工程或部分工程,甲方代表應在同乙方商議后決定竣工時間延長和期限。
(1)額外的或附加的工程數量。
(2)由甲方造成和延誤、障礙、阻止。
(3)不可抗力。
(4)可能且出現的,但不是乙方的過失或違約造成的。
2、非技術原因,乙方不能按工期完成,應承擔違約責任。并向甲方支賠償費。賠償費支付辦法按下列第條。
按合同工期推遲一天賠償合同價格的。限額為。
甲方可從應向乙方支付的任何金額中扣除此項賠償費。此賠償費的支付并不能解除乙方應完成工程的責任或合同規定的其它責任。
(四)工期提前
1、合同工期提前于國家定額工期按下列條實施獎勵。
(1)按支付趕工措施獎。
(2)按支付提前竣工獎。
2、實際施工工期提前于合同工期按獎勵。
二、質量
(四)工程質量
1、本工程應符合國家或專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條件。乙方應按現行的國家施工驗收質量評定標準施工。
2、乙方自報的質量等級達到優良以或優良以上,甲方將按下列第條支付質量獎。
(1)乙方投標承諾書附錄中自報的質量獎。
(2)按合同價格%。
(3)按建筑面積每平方米萬元。
3、如達不到約定條件的部分,甲方現場代表一經發現,可要求乙方返工,直至達到合同約定條件。并由乙方承擔返工費用。返工后仍達不到約定條件,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并按下列第條支付賠償金。
(1)按合同價格%。
(2)按建筑面積每平方米萬元。
4、因甲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甲方承擔返工的經濟的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5、工程質量監督管理部門:
三、合同價款與支付
(五)合同價款的確定及調整
中標單位的投標價格一經確定即作為合同價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如需調整將在合同協議條款中具體明確。
(六)工程款支付
1、工程款預付
正式合同簽署后并在開工以前,甲方向乙方預付工程款。
開工后將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比例分次扣回,此費用僅用于乙方支付施工開始時與本工程有關的動員費用。如乙方濫用此款,甲方有權立即收回。
2、工程款支付
四、材料設備供應
(七)四方供材料、設備
甲方供材、設備的種類、規格、數量、單位(另見附表)。
(八)乙方采購材料、設備
除甲方從應材料、設備外均需乙方自選采購。
五、保修
(九)保修
1、乙方應按國家規定,對本工程進行保修。保修期從甲方代表批準的工程實際竣工之日算起。
2、保修期限、保修金額和支付辦法將在合同協議條款中明確。
3、甲方將在保修期滿后20天內結算起將自剩余保修金和按協議條款約定利率計算的利息一起退還乙方。
第三章技術規范
一、本工程彩的技術規范
二、對材料的質量和試驗要求
三、對施工工藝的特殊要求
第四章圖紙和技術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