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內人士還指出,除了個人所得稅的調整之外,人們還應該關注另一個重要的減稅內容,即調整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和承包承租經營所得稅率級距。國家稅務總局的相關負責人表示,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項目的相關稅法規定不僅適用于個體工商戶,也適用于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的生產經營所得。
個稅具有調節收入的功能,但也有專家表示,不能把所有收入再分配的功能都加在個稅的身上,個稅也承擔不起這么多的重任。此次個稅的調整,僅僅是稅改的一步,也不能期望一步到位。
對經濟增長有促進作用
無論此次個稅改革是否有不完善的地方,但是毫無疑問的是,個稅改革的推進讓中低收入者獲得了真正的實惠。以北京市為例,北京市地稅局副局長、新聞發言人郝碩博告訴記者,實施修改后的個人所得稅法,將惠及北京市470萬納稅人,其中包括30萬個體工商戶等。工薪階層的納稅面將由目前的57%下降至28%,約有229萬納稅人不需要再繳納個人所得稅,此外還將有部分高收入者增加稅負。
而曾提出提高個稅起征點建議的律師董正偉則稱,提高個稅起征點并不意味著國家財稅收入必然減少,普通公民增加的收入必然轉化為社會消費,在商品和服務交易中轉化為新的稅收,有利于經濟社會的發展。
陳工認為,個人所得稅是對個人所得征收的,它的主要作用是籌集財政收入和調節收入再分配,以實現社會公平。它并不是直接對生產或流通環節征收,因此它對經濟走勢的影響并不是直接的。但個稅減稅,歸個人支配的收入增加了,進而會增加消費需求,從而促進經濟的增長。
他還認為,僅靠個稅減稅來帶動內需的明顯增長還是不夠的,個稅作用的力度還是有限的。通過個稅減稅來帶動內需的迅速增長是不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