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要優化出口市場結構。推動出口市場結構從傳統市場為主向多元化市場全面發展轉變。鞏固歐美日等傳統市場,大力拓展中東、拉美、非洲、東盟、南亞等發展中國家新興市場。努力實施好已簽署的自貿協定,加快區域內貿易便利化進程;努力將對新興市場的出口比例提高到40%左右,增量占比提高到60%以上。
優化出口經營主體結構。推動出口企業結構從車間型向營銷型轉變。鼓勵汽車、機床、工程機械、船舶、鐵路機車等25個重點行業100個排頭兵企業建立健全境外營銷網絡和售后服務體系,培育和認定200個出口基地和2000家基地企業,著力培育100家具有較強科技創新能力和自主核心技術的跨國機電企業集團。規范企業出口經營行為。推動中小機電企業開拓國際市場。
意見還提出,推動出口企業結構從車間型向營銷型轉變。鼓勵汽車、機床、工程機械、船舶、鐵路機車等25個重點行業100個排頭兵企業建立健全境外營銷網絡和售后服務體系,培育和認定200個出口基地和2000家基地企業,著力培育100家具有較強科技創新能力和自主核心技術的跨國機電企業集團。規范企業出口經營行為。推動中小機電企業開拓國際市場。
并且,要推動出口從以產品為主向產品、技術、資本輸出相結合轉變。加快培育以技術、品牌、質量、服務為核心競爭力的新優勢。繼續鞏固機械類產品的傳統優勢,培育電子類產品的競爭優勢,強化大型成套設備的綜合比較優勢,推動戰略性新興產業國際化,嚴格控制“兩高一資”產品出口,適度減少容易引起貿易摩擦的產品出口。
此外,意見稱,將發布汽車、機床、工程機械、船舶、鐵路機車、摩托車、計算機、通信設備、電子音響、家電、視像設備、半導體、冶金裝備、石油設備、電力設備、重型機械、農業機械、航空、航天、模具、印刷機械、建材設備、新能源、新材料、生物醫藥等25個重點行業出口發展規劃,制定分類指導的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