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政府采購花的是納稅人的錢,錢如何花、花在哪里了、是否體現三公一誠原則?社會公眾有知情權。因此本法規定政府采購信息必須公開,目的就是為了提高政府采購的透明度。政府采購信息公開是政府采購公開透明的基本要求及主要表現方式。
1、何為政府采購信息。
政府采購信息是指與政府采購制度和實踐活動有關的所有規定、決定、公告等,包括有關政府采購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招標公告及各類采購方式的中標公告,供應商資格預審條件,投訴處理決定,司法裁決決定,統計資料等。
2、體現公平,方便獲取。
所謂體現公平,指的是政府要統一披露采購信息,使社會公眾在同一時間內獲得同樣的信息內容。
方便獲取則是指要減少公眾獲得政府采購信息的負擔,尤其是要避免供應商為獲得政府采購的信息投入過多的財力和人力。
3、及時發布。
4、發布渠道必須是指定媒體。
政府采購信息公開是國際慣例。實行政府采購制度的國家和地區都是通過官方指定媒體公告政府采購信息。這些媒體是指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指定的專門媒體。之所以指定媒體,可以使信息披露更具權威性,也方便各方獲取,而且能節約刊登費用。因此,財政部要加強政府采購信息指定媒體的建設。目前,財政部已經分別指定《中國財經報》、“中國政府采購網”、《中國政府采購》雜志為全國政府采購信息的發布媒體。這些媒體將免費刊登法定的政府采購信息。
5、避免披露商業秘密。
政府采購信息的公開,指的是法定的信息應當公開。涉及供應商的商業秘密時,如特定的管理技術、專利、成本費用等,不應當公開的不能公開,以保護供應商的合法權益。
6、供應商要有監督意識。
供應商應當監督政府采購信息發布活動。對未履行政府采購信息公開義務的機構以及指定媒體開展有悖公益性宗旨活動的,可以向財政部門舉報或投訴,以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