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制定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
(封面格式)
編號:______________
港口工程施工招標文件
工程名稱:__________
招標單位: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目錄
第一卷
第一章?投標邀請書
第二章?投標須知
第三章?合同協議書
第四章?合同通用條款
第五章?合同專用條款
第二卷
第六章?技術規格書
第三卷
第七章?投標文件與保證書格式
第八章?工程數量報價表
第四卷
第九章?自然條件與勘測資料
第十章?施工圖紙
第一卷
第一章?投標邀請書
(投標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為興建____________(項目名稱)工程,____________(業主名稱)決定(或委托我單位)對____________(合同工程名稱)工程施工進行招標。經資格預審合格,現邀請貴單位參加投標。
2.工程概況及招標范圍
(1)工程概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招標范圍(或分標情況):________________
(3)主要工程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期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貴單位可憑本邀請書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法定節假日除外)到招標單位購買招標文件或查閱有關資料。招標文件每套收取工本費人民幣元,不予退還。
4.貴單位在遞交投標文件時,應同時出具一筆金額為人民幣10萬元的投標保證。
5.現場考察定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時進行,屆時請自行到____________(詳細地址)集中。
6.標前會議將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時在__________________(詳細地址)舉行。
7.送交投標文件截止期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時,請將投標文件送達__________________(詳細地址)。對遲到的投標文件,招標單位將不予接受。
8.我單位將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時在____________(詳細地址)公開開標。屆時,投標人須選派代表參加。
招標單位:(名稱、蓋章)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二章?投標須知
一、總則
1.工程概況
(1)工程概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名稱、地點、規模和招標范圍及現場條件等。)
(2)主要工程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期和質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設依據和資金來源
(1)建設依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投標人資格要求
(1)投標邀請書只發給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人(當采取邀請招標或議標方式而未進行資格預審時,可進行資格后審,各投標人必須按要求報送資格后審資料)。
(2)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人,在送交投標文件時應按新情況補充其在申請資格預審時所提供的資料,特別是提供將承擔本工程的具體施工部門的資料。
(3)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投標人聯合投標時,其條件應符合以下要求:
①聯營人應簽訂聯營協議書,并應共同委托一個牽頭人為聯營體代表,代表聯營體在投標、簽約和履行合同中承擔義務和法律責任。聯營協議書的內容應包括聯營體的組織機構及各方的義務和責任,聯營協議書副本應隨投標文件一起提交;
②為了明確聯營體代表的法律地位,聯營體各成員應出具授權書,授權書由各法定代表人簽署并加蓋公章,提交招標單位。
(4)一個投標人不能同時參加兩個或兩個以上(包括聯營體)對本工程的投標。如果出現此類情況,與此有關的投標將被拒絕。
(5)投標人必須對整個招標范圍進行投標,只對其中的部分工程投標者,將不予評審。
(6)若投標人擬對部分工程進行分包,應在投標文件中予以說明。凡將主體工程進行分包的投標將不予評審。
4.投標費用
投標人在投標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不論中標與否,均由投標人自行承擔(如果招標單位擬對未中標人給予一定的補償,應具體說明)。
5.現場考察
(1)招標單位將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時統一組織投標人對現場及其周圍環境進行考察,以便使投標人獲得有關編制投標文件和簽訂合同所必需的有關資料。
(2)現場考察時,招標單位將介紹工程的地形、地貌、水文、地質、氣象、料暢?水源、電源、通信、交通條件等,并提供必要的參考資料,以幫助投標人了解現場情況。但投標人應經過現場考察,對上述資料的理解負責。
(3)如果投標人認為需要再次進入現場考察,應事先征得招標單位的許可,招標單位將予以支持。
(4)在現場考察過程中,非招標單位的原因所造成的投標人的人身傷亡、財物或其他損失,招標單位均不負責。
(5)現場考察期間的食宿、交通由招標單位安排,費用由投標人自理。
6.標前會議
(1)標前會議將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時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詳細地址)舉行。投標人應派代表出席。
(2)標前會將澄清并解答投標人在現場考察及閱讀招標文件后可能提出的有關問題。投標人對任何問題的疏漏或判斷失誤,應自行負責。
(3)投標人應在標前會議召開之前,將要求答復的問題書面提交招標單位,招標單位予以澄清和解答。招標單位將以書面形式(含補充通知書)答復所有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
二、招標文件
1.招標文件的組成
除本款下述各卷冊的內容外,招標單位在招標期間發出的其他正式文件和函件,均是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各卷內容如下:
第一卷
第一章?投標邀請書
第二章?投標須知
第三章?合同協議書
第四章?合同通用條款
第五章?合同專用條款
第二卷
第六章?技術規格書
第三卷
第七章?投標文件與保證書格式
第八章?工程數量報價表
第四卷
第九章?自然條件與勘測資料
第十章?施工圖紙
2.招標文件的澄清
投標人對招標文件的疑問應通過標前會議得到澄清和解答。在標前會議以后,若投標人仍有問題并要求對招標文件進行澄清和解答,應在送交投標文件截止10天以前,將要求澄清、解答的問題以書面形式送達招標單位。招標單位應在3天內將書面答復送達所有投標人。
3.招標文件的修改
(1)在投標截止期14天前,招標單位可以發出補充通知對招標文件進行修改。
(2)補充通知將以書面形式(包括傳真、電報和電傳)發送給所有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投標人收到補充通知后,應以電報、電傳或傳真方式告知招標單位,說明補充通知已經收到。
(3)為了使投標人能得到合理的時間將補充通知的內容在編制投標文件時予以考慮,招標單位可以酌情延長投標文件截止期,并以書面形式發送所有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
三、投標文件的編制
1.投標語言
投標文件以及投標人和招標單位之間的來往文件、均用中文書寫,若需使用其它文字時,也應有漢語對照,其解釋以中文文本為準。
2.投標文件的組成
(1)投標函;
(2)授權書;
(3)投標保證;
(4)工程數量報價表;
(5)施工組織方案;
(6)附表;
(7)資格預審補充資料(如果有,或資格后審資料);
(8)其他。
3.投標文件的編制
投標人應詳細閱讀招標文件,按招標文件的要求編寫投標文件。如果投標文件不符合招標文件的要求,該投標文件將不予評審。
4.投標報價
(1)投標人應對整個招標范圍進行投標報價。
(2)投標人應認真按工程數量報價表中所列的工程量和工程細目填寫單價和合價。無論工程數量報價表中是否列明數量,投標人沒有填入單價或合價的工程細目,施工之后,業主將不單獨支付,并認為該細目的價款已包括在工程數量報價表其他細目的單價或合價中。
(3)投標報價中應包括有關稅費、保險費、臨時工程費和工程維護費等一切費用。
(4)投標人填報的單價和總價,在合同履行期間,只能按合同有關條款約定的方式進行調整。
(5)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本工程所需的一切材料、設備均由中標人自行采購、運輸和保管。
5.投標有效期
(1)投標文件在開標之日后40天內有效。
(2)在特殊情況下,招標單位在原定投標有效期內可以根據需要向投標人提出延長有效期的要求,投標人應立即對此作出答復。若同意延期,投標人不得修改投標文件,但應相應延長投標保證的有效期。在延長期內,投標保證金的退還與沒收的規定仍然適用。投標人可以拒絕招標單位的延期要求,而不會因此失去投標保證金。
6.投標保證
(1)投標人在遞交投標文件時,應同時提交人民幣10萬元的投標保證。其形式可以選擇銀行保函、有價證券抵押或國內現行的其他保證形式。銀行保函的格式應符合招標文件中列舉的格式,采用其他格式應事先征得招標單位的同意。
(2)投標保證的有效期應較投標有效期延長28天。招標單位如果延長了投標有效期,則投標保證的有效期經投標人同意也相應延長。
(3)投標人如有下列行為時,招標單位將沒收其投標保證金:
①在投標有效期內撤回投標文件;
②中標人收到中標通知書后28天內由于中標人的原因,未能或拒絕簽訂合同協議書,或未能提交履約擔保。
(4)未提交投標保證的投標文件,招標單位將不予評審。
(5)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在中標人提交了履約擔保并簽訂了合同協議書后退還。
7.替代標(如果有)
(1)為使投標人能充分發揮自身的優勢,達到優化設計、便利施工、提高工程質量和降低造價的目的,投標人在提交原設計方案的基本標的同時,只可提交一份替代標,并單獨裝訂成冊。
(2)替代標的設計方案應符合本招標文件技術規格書中的要求。
8.投標文件的簽署
(1)投標人應提交三份投標文件,其中一份正本,兩份副本。當副本與正本不一致時,以正本為準。
(2)投標文件須用不褪色墨水打印或書寫后,由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署(授權書附在其內)并加蓋公章。
(3)投標文件不應涂改、行間插頁或刪除,如果出現上述情況,均應由投標文件簽字人在改動處簽字。
四、投標文件的送交
1.投標文件的密封和標記
(1)投標人須將投標文件正本與副本密封包裝在雙層封套內并標明'正本'、'副本'字樣。
(2)有替代標時,投標人應在提交的每一份標書上標明'基本標'或'替代標',以資區別。
(3)在投標文件外層封套上應寫明:
①收件人(招標單位)的名稱和詳細地址;
②項目投標文件;
③在開標前不得開封。
(4)內層封套上應寫明投標人的名稱與詳細地址,以便遲到的投標文件得以原封退回。
(5)如果投標文件未按上述規定密封和標記,而使投標文件遲到、遺失或失密,招標單位概不負責。
2.送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
(1)投標人必須在招標文件規定的截止期前將投標文件送(寄)達招標單位。
(2)招標單位根據本'須知'有關規定發出補充通知后,如果決定推遲送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至少應在原定截止期14天前將此決定書面通知所有投標人。在此情況下,招標單位和投標人的權利、義務不因推遲送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而改變。
(3)招標單位對截止時間以后收到的投標文件,將原封退回投標人。
3.投標文件的更改與撤回
(1)在投標文件截止時間以前,允許投標人更改或撤回投標文件。這種要求必須書面提出,并經投標文件簽字人簽署。
(2)更改的投標文件應同樣按照投標文件送交規定的要求進行編寫、密封、標記和送達。
(3)投標文件截止期以后,投標文件不得更改,需作澄清時,應按投標文件澄清條款的規定辦理。
五、開標
1.招標單位將按招標文件中規定的時間和地點,進行公開開標。投標人應委派代表按時出席。
2.開標由招標單位主持,可邀請上級主管部門或有關單位及公證機關派員參加。
3.開標時,招標單位將當場檢查各投標文件的完整性,當眾宣讀投標函并公布投標價。
4.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將作為廢標處理:
(1)投標函未加蓋公章、未經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
(2)投標文件未按招標文件的內容和格式填寫;
(3)投標人未按要求提交投標保證。
六、評標
1.符合性審查
招標單位在進行投標文件評審前,應對各投標文件的符合性進行審查,如發現投標文件與招標文件的要求有重大偏離或保留,特別是對工程范圍、工程質量或工期要求等方面有重大改變,而且,調整這種偏離或保留將會對其他符合招標原則的投標人的競爭地位產生不公正影響時,此投標文件將不予評審。
2.評審
(1)招標單位將按照國家和交通部的有關規定,組成由有關部門參加的評標機構進行評標。
(2)具體評標辦法:
(3)招標單位將依據報價可信、工期合理、施工方案可行、施工技術可靠、確保工程質量的原則,全面比較后選取綜合條件最優的最低評估標的投標人中標,不保證報價最低或工期最短的投標人中標。
3.投標文件的澄清與差錯的修正
(1)在評標期間,招標單位認為需要時,可書面通知投標人對其投標文件進行澄清,或者要求補充某些資料,投標人不得拒絕,也不得借澄清問題的機會,對投標文件的標價和內容提出修改。
(2)對于符合招標要求的投標文件,若其報價有算術上的差錯,將按以下原則修正:
①當以數字表示的金額與文字表示的金額有差異時,以文字表示的金額為準。
②當單價與數量相乘不等于合價時,總價合同應以標出的合價為準,同時對單價進行修正。(如果是單價合同,應以單價為準,同時對合價進行修正。)
③當各細目的合價累計不等于總價時,總價合同應以總價為準修正各細目合價,并核準單價。(如果是單價合同,應以分項合價累計數為準,修正總價。)
(3)按以上原則對差錯的修正,應取得投標人的同意,并確認修正后的投標價。如果投標人拒絕確認,則其投標文件不予評審。
七、授標與簽訂合同
1.授標條件
本合同將授予其投標文件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綜合條件最優,具備有效地履行本合同的能力、經驗、信譽的投標人。
2.中標通知書
評標結果報請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后,招標單位在投標有效期截止前向中標的投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確認其投標已被接受。中標人收到中標通知書后,應按通知書中指定的時間與地點參加合同談判并簽署合同。
3.履約擔保
(1)中標人在收到中標通知后14天內、合同協議書簽署前,應按招標文件的規定向招標單位提交一份由銀行出具的履約擔保。履約擔保金額為合同總價的(1%~3%)。履約擔保的有效期至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15天。
(2)若中標人未能按本款上述規定向招標單位提交履約擔保,招標單位則有權取消其中標資格,并沒收其投標保證金。招標單位有權將本合同授予其他投標人或重新招標。
4.合同協議書的簽署
(1)中標人在收到中標通知后21天內,必須與業主簽訂合同協議書。
(2)合同協議書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署并加蓋公章后生效。合同協議書簽署后,招標單位將通知其他未中標的投標人,并按期退還投標保證金。
(3)若簽署合同協議書的雙方或一方為法定代表人的授權代理人時,應出具法定代表人的授權書。
第三章?合同協議書
第四章?合同通用條款
第五章?合同專用條款
(以上三章見'港口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第二卷
第六章?技術規格書
一、總則
本合同工程包括永久工程、臨時工程及保修期內對工程缺陷實施處理的維護工程。無論本技術規格書有無明確規定,承包人都有責任使工程質量滿足現行技術標準,負責提供施工所必須的技術、勞務、材料、設備、施工裝備和其它物品,對施工過程中涉及的安全、保衛、環境保護等全權負責。
1.工程范圍和施工條件
(1)工程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概況,本合同范圍等)
(2)施工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交通條件,水電供應,建筑材料供應情況等)
2.工程質量要求
本合同工程的施工質量,按交通部頒布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評定,應達到(優良或合格)等級。
3.技術標準
(1)工程施工中的所有材料、設備和施工質量均應符合下列技術規范的要求:
①交通部《港口工程技術規范(1987)》;
②交通部《港口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JTJ242-89》;
③交通部《疏浚工程施工技術規范JTJ284-89》和《疏浚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JTJ243-88》;
④國家和地方政府頒布的有關技術法規和規范。
(2)在合同履行期間,若上述標準或規范有修改或重新頒布,承包人應遵照執行。
(3)必要時,技術標準的替代可按合同通用條款約定的方法辦理。
4.工程計量
(1)本合同應計量的所有工程分項,均以我國法定計量單位計量。
(2)核定按合同提供的材料數量和完成的工程數量所采用的測量與計算方法,應符合技術標準。
(3)承包人應提供符合精度要求的計量設備和條件。一切工程的計量,經承包人計算后,報監理工程師審核確認。
(4)經監理工程師簽認的工程計量結果是工程款支付額的計算依據。凡因承包商原因超過了圖紙所示或未經監理工程師同意的任何長度、面積或體積的計量部分,均不予支付。
二、工程技術特殊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據工程的具體情況和特點,提出對本合同工程施工的具體技術要求。)
三、工程管理
1.工程報告
(1)承包人應向監理工程師提交開工報告、測量報告、試驗報告、材料檢驗報告、各類工程(分項及隱蔽工程)自檢報告、工程進度報告、竣工報告、工程事故報告以及監理工程師指定的其它報告等。
(2)承包人在分部(分項)工程開工前,向監理工程師提交的開工報告應包括:工程名稱、工程部位、現場負責人名單、施工組織與勞力安排、材料供應、機械、設備到場情況、材料試驗與質量檢查手段、水電供應、臨時工程修建、施工進度計劃以及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等,經監理工程師同意后,才能開工。
2.施工測量
(1)工程開工前,承包人應根據圖紙和監理工程師提供的書面測量資料和測量標志進行基點和基線的布設。承包人若對測量資料有懷疑,應在監理工程師現場交接后7天內向其提出,監理工程師應立即提出處理意見。承包人應將測量方法和測量結果提交監理工程師確認。
(2)承包人必須使用合格的測量儀器和設備。測量人員資質應取得監理工程師的認可。
(3)承包人在征得監理工程師同意后,可在開工前對必要地段進行水深測量,測量工作應接受監理工程師的監督,測量圖在監理工程師簽字確認后方可用于工程施工。
3.試驗
(1)工程開工前,承包人應建立滿足現場施工質量控制和試驗所必需的工地試驗室(或委托經監理工程師認可的質檢試驗室)。試驗室的工作應接受監理工程師的監督。
(2)在取樣與試驗作業中,承包人應為監理工程師免費提供所需的一切協助。
4.施工船機
所有用于本工程的施工船機的類型和數量,必須滿足本合同工程的要求,并保證狀態良好。
5.材料
(1)凡用于永久性工程的一切材料,均必須符合有關技術標準的規定。
(2)材料的搬運、儲存均應保證其質量不受損害。
(3)材料運抵現場時,均應附有廠商的材質檢驗合格證書或經監理工程師認可的試驗室的試驗報告。
6.工程記錄
承包人應保存有關工程進度、質量檢驗、隱蔽工程、試驗報告、障礙物拆除以及所有影響工程進度、質量的原始記錄、照片和錄相,以及材料、設備的來源資料。
7.工程檢驗
承包人應有各級專職或兼職的質量檢驗人員,對施工中每道工序按技術標準的要求進行自檢。自檢合格后,填寫工程檢驗報告單,向監理工程師申請檢驗,經監理工程師簽認合格后,才能進行下道工序的作業。
8.竣工資料
承包人應按照交通部的有關規定及合同要求編制竣工資料。各分部(項)工程的竣工圖應在有關工程完工后陸續提交監理工程師審查。整個工程竣工資料經監理工程師審核同意并按合同要求復制約定份數后,方能進行竣工驗收。
四、臨時工程
1.臨時工程的范圍
臨時工程包括為完成本合同工程承包人所需要的所有臨時設施和工程,如辦公室、宿舍、倉庫、道路、供水、供電、通信、預制場地和堆存場地(水域)、實驗室、圍墻、出運和停靠碼頭、錨系設施、測量平臺以及工程施工所必需的其它臨時性設施。
2.業主提供的臨時工程施工條件和設施
業主將提供以下條件和設施,供承包人建設臨時工程和施工期間使用:(業主應提供的臨水、臨電、通訊的接口位置和可提供的用量,臨時道路,可用以建設臨時設施的陸域條件、水域條件和自然岸線等。如果業主可以提供某些臨時設施,如施工用碼頭和岸線、小型構件預制暢?倉庫等,也應予以說明)
3.承包人需要建設的臨時設施
除業主提供的上述設施外,承包人應根據工程施工需要,在業主提供的公用設施條件和臨時工程施工條件下自行建造、管理和維修工程所需要的其他全部辦公、生活、生產、試驗用臨時建筑和設施。臨時工程開工前,承包人應將上述建筑物和設施的設計圖紙、說明及使用期限等資料報業主核備。
4.水上設施和警戒、危險信號
承包人應對其所有的水上設施的臨時錨泊作出安排和配備相應的設施,并應安裝和維護一切必須的警戒信號和危險信號。這些錨泊設施的位置、錨泊方式、信號的功能、位置和數量應符合海上安全監督、港務等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并報監理工程師核備。
5.為監理工程師提供的條件
(1)辦公與生活用房及設施
承包人應按合同約定的內容、標準和數量向監理工程師提供辦公及生活用房、辦公與生活所需的一切設施,并負責這類設施的維護。
(2)通訊與交通設施
承包人應按合同約定向監理工程師提供通訊設施及交通工具。
6.臨時工程的維護、保養和拆除
無論是業主直接提供的還是由承包人承建的臨時工程,均為業主的財產,承包人應承擔維護和保養責任。對業主提供的臨時設施,工程竣工后,承包人應整修交還給業主。對由承包人承建的臨時設施,承包人應根據業主的要求,將這些設施移交給業主,或在限定的期限內搬遷或拆除,并清除多余建筑材料和垃圾等。
7.臨時工程的報價
承包人的臨時工程報價應包括所有由承包人承建的臨時設施的費用及其維護、拆除費用,以及業主提供給承包人使用的臨時設施的整修、完善、改、擴建及維護費用。
五、本工程的替代方案(如果有)
1.替代方案的原則
(1)承包人在投標文件中可就本工程進行代案設計和投標。一個承包人只可以提交一個替代方案。
(2)替代方案應考慮由于結構的變化而引起的附屬設施的變化,但不得對原設計的平面布置、范圍、建筑標準和規模指標等做實質性的改變。
(3)完成替代方案設計的設計單位必須具備與該項目相適應的設計資質和能力。投標人在提交替代方案時,還應提交設計單位的有效資質證明。
(4)替代方案的設計必須達到交通部規定的初步設計的深度。替代方案的設計標準和工程質量標準應不低于本技術規格書的規定。替代方案的投標報價應包括替代方案的勘察設計的費用。
(5)替代標必須實行總價合同。
2.替代方案設計的文件
為便于業主對承包人提供的代案進行審查,代案設計的下述資料應附在承包人的投標文件中:
(1)設計說明書;
(2)設計圖紙;
(3)技術要求(與原設計技術規格書不同的內容);
(4)施工工藝及施工方法。
第三卷
第七章?投標文件與保證書格式
一、投標文件格式
1.投標函
至:____________(招標單位名稱)
1.在研究了(工程名稱)工程施工的全部招標文件并考察了工程現場后,我們愿意按人民幣(大寫)萬元的投標總價,承擔招標文件中規定的承包人的全部義務。
2.如果你們接納我們的投標,我們保證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進行施工準備,在接到開工通知后,按時開工,并在???個月(或日歷天)內完成本合同范圍內的全部工程施工。
3.如果你們接納我們的投標,我們將保證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約擔保。
4.我們同意在招標文件規定的投標有效期內遵守本投標文件的各項承諾,在此期限屆滿之前,本投標文件始終對我方具有約束力。
5.在合同協議書正式簽署之前,本投標文件連同中標通知書將構成我們雙方有約束力的合同文件。
6.我們理解,你們不保證最低標價或最短工期的投標人中標的聲明。
7.隨同本投標文件,我們出具人民幣10萬元的投標保證。我們如有下列行為之一時,
你們有權沒收投標保證金,并可取消我們的中標資格:
(1)在投標有效期內撤回投標文件;
(2)未能或拒絕按招標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約擔保;
(3)在接到中標通知后21天內由于我方的原因未能或拒絕簽訂合同協議書。
投標人(單位全稱并加蓋公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字)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標函附錄
2.附表
表1?擬為本合同工程設立的組織機構圖
表2?擬在本合同工程任職的主要人員簡歷表
表3?擬投入本合同工程的主要施工船機設備表
表4?為本合同工程配備的主要材料試驗、測量、質檢儀器設備表
表5?合同用款估算表
表6?臨時用地計劃表
表7?水電使用計劃表
表8?主要材料用量表
表9?分包情況表(如果有)
二、保證書格式
1.授權書格式
致:_________________(招標單位名稱)
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_(業主名稱)
我作為(投標人名稱)的法定代表人,授權(姓名)為我的合法代理人,代表我單位在(工程項目名稱)工程的投標活動中,以我的名義簽署投標文件、進行合同談判、簽訂合同協議書和執行一切與此有關的決定。
投標人: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授權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
被授權的代理人:__________(簽字)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投標保證書格式
致:__________________(招標單位名稱)
鑒于_________(投標人名稱)(下稱'投標人')向貴單位送交了關于__________________(工程項目名稱)的投標文件。我行同意為投標人出具人民幣壹拾萬元的保函,作為投標人履行招標文件中規定義務的擔保。
我行將履行擔保義務,如果投標人:
(1)在投標文件有效期內撤回投標文件;
(2)在接到中標通知書后,由于投標人的原因未能按招標文件的規定或拒絕簽署合同協議書或未能按照招標文件規定提供履約擔保。
則我行保證在收到貴單位的書面要求并說明索款是由于出現了上述任何一種原因的具體情況后,憑貴單位出具的索款憑證,向貴單位支付上述款額。
本保函在下述有效期內有效。任何索款要求應在下述有效期限內交到我行。任何延長投標有效期的決定,應通知我行。
本保函有效期為: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銀行:_________________(全稱)(蓋章)
法定代表人其授權的代理人:_________(簽字)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