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廣州市城鄉建設事權改革工作會議召開。市建設工委書記、建委主任侯永銓與各區(縣級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主要負責人簽訂行政審批備案事項移交協議書和委托書,將部分審批、備案等8個事項下放到區負責實施。
據悉,從7月1日起,市建委正式將8個事項移交各區(縣級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實施。侯永銓表示,從7月1日起,對下放的行政審批備案事項市建委不再實施審批備案,各區、縣級市建設部門要按規定受理和實施審批、備案。為確保各項工作平穩有序過渡,7月份作為過渡期,市建委相關業務處室將為區、縣級市提供指導和幫助,確保工作的連續性。從今年下半年開始,市建委將完善事權下放的考核評價辦法和模式,科學制定權重不同的考核評價指標,對各區、縣級市建設部門辦理行政審批備案事項、履行行政管理職責以及實際管理效果進行考核評價。
下放到區的8個事項:
一是除城市主干道、次干道及跨區的城市道路外的城市道路設計審批;
二是區(縣級市)投資,市、區(縣級市)共同投資由區(縣級市)出資為主的依法必須進行設計招標項目、招標文件備案;
三是除國家、省、市重點工程,建設地點跨區的市政工程以外的工程的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備案;
四是除國家、省、市重點工程,建設地點跨區的市政工程以外的建筑工程施工許可;
五是在區工商局登記的企業申請備案的建筑起重機械備案;
六是除國家、省、市重點工程,建設地點跨區的市政工程以外的工程的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備案;
七是除國家、省、市重點工程,建設地點跨區的市政工程以外的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
八是房地產開發項目手冊備案。(記者 陸璟 通訊員 成鄉偉 田偉松 劉堅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