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編制設備招標文件時,招標代理單位僅負責商務部分的文件編制,對于設備技術要求,招標代理單位僅負責收集匯總設計單位及業主的有關要求,但是從我們從事有關代理工作的實踐中,我們感到招標代理單位必須參與設備技術要求的編制,因為商務與技術是相關的,只有把兩者統一考慮,才能使招標達到預期的目標。
技術要求,又稱技術說明書或技術規范,其作用是對圖紙的補充及詳細說明,設備技術要求書是招標采購方與參加投標的供應商、制造商之間,為實現訂立設備、裝置、機器、工具及其相關服務的買賣合同以及設備安裝工程的承包合同等,當事人之間規定做成的有關技術要求事項的文書。在進行設備采購招標時,此技術文件是必須具備的。
對于設備技術要求的編制,我們一般通過自身配備一些技術人員以及聘請顧問專家的方式,通過收集的類似工程技術規范、標準和要求,與設計人員共同商討編制技術要求文本,使技術要求與項目要求、資金預算、商務條件達成有機結合。
設備種類、用途的不同,其技術要求書的編制要求也各不相同,很難有一個統一的格式,盡管如此,我們仍應謀求一種設備要求記載事項、內容排列的標準化,其益處在于防止和減少技術要求內容表述的遺漏或不確切。從招標方的視點來分析,制作記載事項明確、內容排列標準化的技術要求書,可使投標人能夠正確領會招標人的意圖。
針對每一個不同的項目和不同的設備,其技術要求的編制要求有所不同,設備采購招標時應當根據項目的實際情況 (如預算投入資金額、技術先進性要求的標準、需要達到的使用效果等)來編制符合實際需要的技術規格書。
另外制作招標文件的技術要求部分,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一是招標文件中不得在無任何理由的情況下,含有對某一特定的潛在投標人有利的技術要求。
二是設備的采購方在編制招標文件技術要求時,只能提出性能、品質上的要求,及控制性的尺寸要求,不得提出具體的式樣、外觀上的要求,避免使用某一特定產品或生產企業的名稱、商標、目錄號、分類號、專利、設計等相關內容,不得要求或標明特定的生產供應者以及含有傾向或排斥潛在制造商、供應商的內容。
三是在編制技術要求時應慎重對待商標、制造商名稱、產地等的出現,如果不引用這些名稱或式樣不足以說明買方的技術要求時,必須加上 與某某同等的字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