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招投標管理辦公室在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中,針對我省招標投標工作中存在規避招標、圍標串標、商業賄賂等突出問題,不斷強化監管效率,大力推行“陽光招標”。
作為負責全省招投標市場的綜合監管機構,省招投標管理辦公室深感責任重大,努力探索招投標監管的“湖北模式”。今年3月,中紀委監察部明確批示,將“湖北建立招投標綜合監管體系”列為國家預防腐敗局的試點項目。
為進一步強化監管效率,省招投標管理辦公室近日經省政府批準,又相繼出臺了《在招投標活動中防治圍標串標的通知》、《湖北省招投標信息發布暫行規定》、《湖北省評標專家和專家庫管理辦法》、《湖北省招投標投訴處理辦法》、《湖北省招投標統計暫行規定》等5項管理制度,旨在從源頭防治腐敗,用制度保證依法行政。
今年截至10月底,省政府采購中心已完成省級政府集中采購預算金額近11億元,可望超額完成今年12億元的目標任務;省綜合招投標中心已實現進場交易金額226億元,較去年同期增長75%。(來源:荊楚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