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2523證券簡稱:天橋起重公告編號:2010-004
株洲天橋起重機股份有限公司關于使用部分超募資金歸還銀行貸款及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 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株洲天橋起重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于 2010 年 12 月 24 日召開了第二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部分超募資金歸還銀行貸 款及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現就使用部分超募資金歸還銀行貸款及永久 性補充流動資金的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公司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10]1665 號文件核準,首次向中國境內社會公眾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 4,000 萬股,每股發行價為人民幣 19.50 元。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總額為人民幣 78,000 萬元,扣除發行費用 人民幣 4,845.50 萬元,實際募集資金凈額為人民幣 73,154.50 萬元。以上募集資 金已經京都天華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京都天華驗字(2010)第 218 號《驗 資報告》審驗確認。
二、使用部分超募資金歸還銀行貸款及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 為規范募集資金的管理和使用,保護投資者利益,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中小企業板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第 29 號:超募資金使用及募集資金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等法律、法規 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并結合公司實際經營需要,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率,降低財 務費用,提升企業盈利能力,公司擬從超募資金中使用 9,300 萬元人民幣償還銀 行貸款,使用 7,000 萬元人民幣用于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
(一)擬用超募資金償還銀行貸款 9,300 萬元
截至 2010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向中國建設銀行株洲人民路支行貸款余額為6,300 萬元,向中國光大銀行株洲市分行貸款余額為 3,000 萬元,全年利息約為500 萬元。詳細情況如下表所示:
單位:萬元
貸款銀行貸款起止日年利率貸款金額本次償還金額
中國建設銀行 株洲人民路 支行2010.1.6-2011.1.55.31%15001500
2010.1.15-2011.1.145.31%800800
2010.5.20-2011.5.195.31%500500
2010.9.19-2010.9.185.31%500500
2010.9.21-2011.9.205.31%500500
2010.10.15-2011.10.145.31%10001000
2010.11.1-2011.10.305.56%15001500
中國光大銀行 株洲分行2010.5.25-2011.5.245.841%20002000
2010.6.23-2011.6.225.841%10001000
合 計93009300
目前,公司超募資金總額為 52,730.46 萬元,為了降低資金使用成本,提升
公司經營效益,提高股東的投資收益,擬使用部分超募資金償還上述銀行貸款, 以降低財務費用。
(二)擬用超募資金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 7,000 萬元
截至 2010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已簽訂未確認收入的訂單合同金額約 7.3 億 元,為了全面鎖定目標成本,實現目標收益,最大限度保障投資人權益,結合公 司預收賬款和存貨的實際情況,作出了如下運營資金需求計劃:
目標成本 = 手持訂單 73000 萬元×(1 - 目標毛利率 25%) = 55000 萬元 存貨金額(截至 2010 年 11 月 30 日)= 22000 萬元
所需運營資金 = 55000 萬元 - 22000 萬元 = 33000 萬元
缺口運營資金 = 33000 萬元 - 預收賬款 12000 萬元 - 募集資金補充營運 資金 3000 萬元(募投項目)- 置換募投項目先期投入 1228.55 萬元 = 16771.45
結合公司的行業地位,無需全額提前支付相關款項,擬用超募資金補充流動
資金 7000 萬元,預計在 2011 年度使用完畢。 公司在最近十二個月內未進行證券投資等高風險投資;公司承諾本次償還銀
行貸款及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后十二個月內不進行證券投資等高風險投資。
三、公司董事會決議情況 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部分超募資金歸還銀行
貸款及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
四、公司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獨立董事審議了《關于使用部分超募資金歸還銀行貸款及永久性補充流
動資金的議案》后發表獨立意見認為:
1、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資金償還銀行貸款及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的行為,有 利于降低財務費用,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符合維護公司發展利益的需要,符 合維護全體股東利益的需要。超募資金的使用沒有與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施計 劃相抵觸,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進行,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 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況。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資金歸還銀行貸款和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內容 及程序符合《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中小企業板信息披露業務備 忘錄第 29 號:超募資金使用及募集資金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等相關法規。
3、公司最近十二個月內未進行證券投資等高風險投資,并承諾在使用部分
超募資金償還銀行貸款及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后十二個月內不從事證券投資等 高風險投資。
4、同意將超募資金中 9,300 萬元人民幣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將 7,000 萬元 人民幣用于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
五、公司監事會意見 公司第二屆監事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部分超募資金歸還銀行
貸款及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監事會認為:公司使用 9,300 萬元超募資
金用于償還銀行貸款,使用 7,000 萬元超募資金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符合深圳
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中小企業板信息披露業務備 忘錄第 29 號:超募資金使用及募集資金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等有關規定的要 求,符合全體股東的利益。
六、保薦機構意見 保薦機構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保薦代表人王璟、王新核查后認為: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資金償還銀行貸款及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已經公司第二屆董事會
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監事會、獨立董事均發表了明確的同意意見,履行了必要 的法律程序;公司以 9,300 萬元超額募集資金償還銀行貸款及永久性補充流動資 金,有利于提高資金使用效率,降低財務費用,提升企業盈利能力,符合全體股 東的利益;公司本次超募資金使用計劃沒有與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施計劃相抵 觸,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進行,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 股東利益的情況;公司最近十二個月未進行證券投資等高風險投資,并承諾本次 使用超募資金補充流動資金后十二個月內不進行證券投資等高風險投資。因此, 本次部分超募資金的使用符合《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和《中小企 業板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第 29 號:超募資金使用及募集資金永久性補充流動資 金》等相關規定的要求。同意公司以部分超募資金償還銀行貸款及永久性補充流 動資金。
七、備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決議》;
2、公司《第二屆監事會第二次會議決議》;
3、公司獨立董事《關于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相關議案的獨立意見》;
4、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株洲天橋起重機股份有限公司對募集資金 運用的核查意見》。
特此公告!
株洲天橋起重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0 年 1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