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4日,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一工地,一臺塔機倒塌,造成機毀人傷的事故;2007年11月14日,無錫一工地升降機從26層樓失速下降,墜落地面,事故造成11人死亡6人受傷……
究其事故原因,都是由于建筑起重機械設備超年限使用造成。為了確保建筑施工安全,今天杭州對16臺年限較長塔式起重機和3臺年限較長人貨兩用施工升降機進行現場報廢。
目前,杭州市產權登記備案的建筑起重機械3718臺,其中使用年限較長的設備已達130臺。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總站組織專業機構和有關專家,對部分超年限建筑起重機械設備進行抽查,共檢查檢測塔式起重機34臺。
“年限最長的為24年,平均年限14.6年;檢查檢測人貨兩用施工升降機14臺,年限最長的為21年,平均年限12.2年。”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總站黨委書記戴寶榮說,使用年限較長的起重機械普遍存在設備結構疲勞、銹蝕、變形等安全隱患。
“目前國家對建筑起重機械設備報廢沒有相應的規定,像塔式起重機使用年限一般應該是15年左右,”戴寶榮說,隨著杭州經濟迅速發展,建筑起重機械設備往往超8小時運作,這樣機械的使用壽命會變的更短。
戴寶榮介紹說,根據《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企業每月至少要對建筑起重機械設備檢查一次,同時,管理部門也將加大日常督查和處理力度,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