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重重的鋼鐵業將首次設定生產經營的"準入條件"。工信部昨日公布了《現有鋼鐵企業生產經營準入條件及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其中,產能在百萬噸以下的普通鋼企和50萬噸以下的特鋼企業將面臨退市的命運。 意見稿在生產規模上給企業劃定的門檻是:2008年度普鋼企業粗鋼產量100萬噸及以上,特鋼企業50萬噸及以上。不符合條件者,不予核準建設和改造項目、核發排污許可證、配置新的礦山資源和土地、核發產品生產許可證、核發鐵礦石進口資質,鐵礦石進口企業不予供應進口鐵礦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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