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國家發展與改革委員會以發改能源【2008】1505號文件對國電石橫發電廠三期2×30萬千瓦工程項目進行了核準批復。
石橫電廠三期工程是山東省根據國民經濟發展要求確定的 “十大應急電源項目”之一,同時也是國家發改委2007年擬核準項目。該項目投產后,每年可向電網輸送電量約30億千瓦時,能夠給國家和地方帶來穩定的稅收。同時對優化濟南、泰安市電網結構,保證電力供應,促進區域國民經濟持續發展,特別是對推動泰安、肥城市國民經濟發展具有重大現實意義。
據悉,該項目目前正在辦理電網安全性評價、發電業務許可證、并網協議等工作,之后將正式進入商業運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