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鐵嶺市發生4.18特大事故后,國家質檢總局發出了《關于冶金起重機械整治工作有關意見的通知》,要求相關生產企業對在用的冶金起重機械進行改造,以符吊運熔融金屬的要求,改造工作應在2008年6月30日前完成。濟南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按照國家質檢總局要求,立即將有關文件要求向相關企業進行了傳達,并采取多項措施督促相關企業進行技術改造,為保證企業的正常生產經營,市質監局下屬的濟南市鍋爐壓力容器檢驗研究所還向企業承諾只要企業整改完畢立即進行檢驗,保證企業的安全生產需要。
截止目前為止,根據濟南市鍋爐檢驗研究所提供的數據顯示,濟南市范圍內的冶金起重機械原有140余臺,因企業關閉停用的有20余臺,已經完成并經過檢驗、整改合格的35臺,正在進行技術改造的有不到50臺,還有近30臺企業使用的冶金起重機械沒有開始進行技術改造。據分析,尚未進行改造的大部分是一些小企業,未改造的主要原因是由于這次對冶金起重機的改造需要投入大量的資金(據統計,濟鋼集團改造了13臺大中型冶金起重機,共投資約800萬元),但面臨6月30日達到改造最后期限的要求,到期未改造完成并通過檢驗合格的,將面臨強制停止使用的實際,勢必會影響企業的生產經營。針對這一現狀,濟南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已加強對此項工作的調度,在派出督導組到各縣市區相關企業進行檢查督促的同時,嚴令各分局一定要把政策向相關企業傳達、宣傳到位,不能讓企業有僥幸心理。
此外,在檢驗過程中,檢驗人員按照《通知》和檢驗規程相關要求,嚴格落實國家對冶金起重機械提出的11點新要求,對其中存在的安全隱患及時向使用單位下達整改意見書,要求其按期整改。截止目前已下達整改意見書80份,涉及的隱患問題集中表現為:1、電動機的選用不符合要求;2、沒有裝設兩套獨立作用的制動器;3、沒有選用適用于高溫場合的鋼絲繩。質監人員希望企業在今后的改造中吸取教訓,避免類似問題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