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強建筑起重機械的安全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建設部近日發布《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
根據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筑起重機械,不得出租、使用:一是屬國家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二是超過安全技術標準或者制造廠家規定的使用年限的;三是經檢驗達不到安全技術標準規定的;四是沒有完整安全技術檔案的;五是沒有齊全有效的安全保護裝置的。
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取得資格證書方可上崗
為加強對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的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出臺《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管理規定》自6月1日起施行。根據規定,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建設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從事相應作業。
規定明確,建筑施工特種作業包括:建筑電工、建筑架子工、建筑起重信號司索工、建筑起重機械司機、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高處作業吊籃安裝拆卸工,以及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認定的其他特種作業。
規定要求,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應當嚴格按照安全技術標準、規范和規程進行作業,正確佩戴和使用安全防護用品,并按規定對作業工具和設備進行維護保養。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應當參加年度安全教育培訓或者繼續教育,每年不得少于24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