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范圍 1、防爆電動葫蘆為系列產品,是根據GB3836.1─83《爆炸性環境用防爆電氣設備通用要求》設計制造的。 2、本系列三級防爆電動葫蘆適用于當廠房有表1規定的可燃性氣體、蒸氣與空氣形成的爆炸性混合物時;本系列四級防爆電動葫蘆適用于當廠房內有表2規定的可燃性氣體、蒸氣與空氣形成的爆炸性混合物時,安裝在工字鋼軌道上起吊重物,并能沿軌道作直線、曲線往復運動,保證足夠安全。本系列產品結構緊湊、自重輕、體積小、起重能力大,當廠房內充滿爆炸性混合物時,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是改善勞動條件,提高勞動生產率的有利工具,因而成為合理工藝過程中必需的機械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