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鋼鐵行業產能利用率提高,企業效益明顯好轉。
2016年,我國粗鋼產能凈壓減6500萬噸以上,產能利用率恢復到75%左右,同比提高3.6個百分點。這一數字雖未恢復到國際上公認的正常產能利用率的水平,但同比數據明顯改善,表明去產能的效果已經顯現出來。
從鋼材價格來看,自2016年4月份起,鋼材價格開始全面快速上漲。中國鋼鐵工業協會的統計數據顯示,截至2016年底,鋼材綜合價格指數達到99.51點,與年初的56.37點相比,大幅上漲76.53%。在這種情況下,鋼鐵企業效益也穩步回升。2016年,鋼鐵全行業扭虧為盈,實現利潤同比增長2.02倍,虧損企業虧損額同比下降了51%。這組數據表明,我國化解鋼鐵過剩產能的措施已經在一定程度上使供求關系得到改善,從而支撐了鋼材價格和鋼鐵企業效益的明顯回升。
第二,為建立公平市場秩序奠定堅實基礎。
《關于鋼鐵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的意見》明確指出,“對生產‘地條鋼’的企業,要立即關停,拆除設備,并依法處罰”。在這種情況下,2016年初,化解過剩產能的戰役打響后,嚴厲打擊“地條鋼”,構建公平的市場競爭環境成為發力點。2016年,湖南省對9家“地條鋼”企業(涉及粗鋼產能275萬噸)采取了斷電、拆除并銷毀工頻爐、中頻爐設備等措施。除2家暫未拆除煉鋼設備外(預計2017年3月底前徹底拆除),其余7家煉鋼設備均已拆除完畢。全國多個省(市、自治區)對“地條鋼”生產企業也采取了同樣的措施。
2017年,取締“地條鋼”仍然是去產能的重點工作之一,并明確要求在6月30日前全部清除“地條鋼”。徐樂江明確表示,2017年去產能的決心不會動搖,力度不會減弱,重點做好堅決取締“地條鋼”工作,堅決把不符合環保、安全、質量、技術、能耗等標準和政策的產能依法依規退出。
上述雷霆手段,一方面對鋼材市場恢復正常發揮了積極的作用,給市場和行業帶來了信心,另一方面為構建并完善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和秩序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第三,鋼鐵行業結構調整、轉型升級取得新突破。
2017年2月27日,寶鋼股份吸收合并武鋼股份上市儀式如期舉行。這意味著2016年鋼鐵工業結構調整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寶武重組進入了新的階段。
同樣在這一年,河鋼集團收購了塞爾維亞斯梅代雷沃鋼廠,積極推進國際產能合作;杭鋼集團在關停了半山鋼鐵基地后,新組建了浙江省環保集團,企業轉型走向新高度。等等這些,都孕育著中國鋼鐵走向未來的希望。
第四,化解過剩產能的長效機制逐步建立。
2016年4月中旬,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工信部等25個成員單位組成的鋼鐵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和脫困發展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召開了第一次全體成員會議。至今,部際聯席會議在統籌推進化解過剩產能各項工作中發揮著積極作用。同時,獎補資金、財稅、金融、職工安置、國土、環保、質量、安全等8個專項配套政策文件陸續出臺,形成了較為完整的政策文件體系。
2016年11月14日,工信部正式公布《鋼鐵工業調整升級規劃(2016年~2020年)》,圍繞“到2020年鋼鐵工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取得重大進展,實現全行業根本性脫困”的總體目標,從化解過剩產能、創新驅動、綠色發展、智能制造、品種質量5個方面提出了引導性的調整升級目標。
2016年,在化解過剩產能工作的整體思路下,我國政府同步開展了聯合執法檢查專項行動、違法違規建設項目清理專項行動、淘汰落后生產設備專項行動等。與此同時,國務院數次組織了由工信部、發改委、安全、環保、質量等部門組成的聯合督察組,對各地去產能工作進行督察。其目的正是為了鞏固去產能的成果,防止被去掉的產能死灰復燃。2016年底,國務院嚴肅處理了在大督察中發現的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江蘇華達鋼鐵有限公司和河北安豐鋼鐵有限公司,并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問責,表明了國家堅決打擊違法違規產能的決心。2017年2月9日,工信部公示了擬撤銷規范公告的35家鋼鐵企業名單,意味著對鋼鐵企業的動態管理正式啟動。
這些都表明,鋼鐵行業規范管理、化解過剩產能的長效機制正逐步建立起來。
中國鋼鐵堅持市場化去產能旨在標本兼治
在2016年去產能成績的背后,是中國鋼鐵行業和企業的艱苦努力,以及市場化理念的推動和競爭力的提升。
2016年,中國鋼鐵工業協會積極配合政府部門,在參與政策制定、爭取政策支持、反映企業訴求、維護企業利益、提出合理建議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2016年,寶武集團化解鋼鐵過剩產能近千萬噸;河鋼集團壓減煉鐵產能156萬噸、煉鋼產能166萬噸,超額完成全年壓減83萬噸煉鋼產能的任務;山鋼(退出煉鐵產能150萬噸)、馬鋼(壓減煉鐵產能222萬噸、煉鋼產能281萬噸)、昆鋼(壓減粗鋼產能280萬噸)、永鋼集團(壓減粗鋼產能67萬噸)等鋼鐵企業均提前完成了化解過剩產能任務。一批鋼鐵企業按照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五大發展理念,主動適應市場變化,控制產量,降本增效,改善品種,提高質量,加強服務,提高了市場競爭力。
就在中國鋼鐵工業去產能工作進一步深入推進的時候,最近,某國際組織和某國內咨詢機構聯合發布了一份報告,提出我國鋼鐵行業“有效產能”不降反增等觀點。這些觀點被一些國外媒體炒作、演繹,質疑我國在過去一年鋼鐵去產能的成效。
那么,什么是“有效產能”和“無效產能”?
供給和需求是構成市場經濟運行的基礎力量。曼昆在《經濟學原理》中明確提出:在市場經濟中,價格是配置稀缺資源的機制。隨著價格的上升,供給量增加。而在產能相對固定的情況下,供給量的增加/減少直接取決于設備的開工率。也就是說,產能的在產或停產,是市場經濟中調節供給的主要手段,并且主要受到價格因素的影響。
實際上,任何市場經濟中都存在閑置產能。市場也需要部分閑置產能,這是市場自發調節的關鍵。如果缺乏閑置產能,將使市場在短時間內失去對價格變動的調節功能。
該報告對這兩個名詞做了解釋:“本文中將已長期停產的閑置產能定義為‘無效產能’,對現有市場中鋼的產量沒有影響;將在產產能定義為‘有效產能’,包含無利潤的在產產能。”
用供求理論分析這個定義可見,所謂“有效產能”,實則是忽略了市場配置資源的基本方式,忽略了閑置產能屬于潛在生產能力的事實,讓讀者誤以為只有在產產能才能“有效”評價鋼鐵行業的真實產能情況。
因此,正確看待鋼鐵行業去產能工作的思路和成效,還需要堅持原點思維, 理清鋼鐵生產能力的定義、產能過剩的本質、去產能的目的和執行標準等問題,從而找準靶心、精準發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