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在充分考慮市場承受能力的基礎上,順勢而為,及時調整,讓新股發行和上市公司再融資審核回歸正常狀態,積極增加市場供給。2016年,全年IPO、再融資(現金部分)合計融資1.33萬億元,同比增長59%,IPO家數和融資額創近五年來新高,再融資規模創歷史新高。
二是落實國家西部大開發戰略,助力西藏、新疆發展,推進精準扶貧。對西藏、新疆和貧困地區企業實施“即報即審、審過即發”的綠色通道政策,對西部地區企業優先審核。2016年西藏共有3家企業完成IPO,融資10.39億元;新疆共有6家企業完成IPO,融資24.08億元;受理7家貧困地區首發企業,其中安徽集友從受理到核準共用時不到200天。貧困地區企業均納入現場檢查范圍,確保條件標準不降低、程序環節不減少、企業質量不下降。西部各省區當年均有企業實現首發上市。
三是通過審核工作積極推動經濟發展轉方式、調結構,堅決貫徹落實國家產業政策和中央“三去一降一補”的決策部署,嚴格限制鋼鐵、煤炭企業IPO和再融資,防止不符合國家宏觀調控政策的企業利用資本市場擴大產能。
四是積極推進中小商業銀行發行上市,提升金融體系服務實體經濟特別是中小微企業的能力。2016年共核準上海銀行、杭州銀行、江蘇銀行、貴陽銀行等4家城商行,以及無錫農商行、江陰農商行、常熟農商行、吳江農商行、張家港農商行等5家農商行發行上市,融資295億元。
五是推動中小企業發行上市,積極支持創新創業企業發展。全年共核準162家中小企業發行上市,其中多數為符合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方向的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