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一月份礦山事故上升較多,不僅煤礦接連發生了兩起重大事故,金屬非金屬礦山的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也同比增加,請問原因何在?如何才能遏制這種事故反彈勢頭?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一司副司長、海油安辦副主任薛劍光:正如您所指出的,一月份礦山領域生產安全事故同比上升。煤礦發生了2起重大事故,導致22人死亡,分別是:1月4日河南省登封市興峪煤業有限公司重大煤與瓦斯突出事故,12人死亡;1月17日山西省朔州市中煤集團擔水溝煤業有限公司重大頂板事故,10人死亡。金屬非金屬礦山發生了2起較大事故,導致7人死亡、4人受傷,分別是:1月16日遼寧本溪鋼鐵(集團)礦業有限責任公司南芬露天礦車輛傷害事故,3人死亡、1人受傷;1月19日四川省康定縣鑫峰礦業有限責任公司若吉金礦運輸事故,4人死亡、3人重傷。
從宏觀經濟面看,近期煤炭和金屬礦產品市場需求趨旺、價格攀升,在利益驅動下一些礦山在安全生產條件得不到保障的情況下倉促復工復產,以致釀成事故。從企業安全管理角度看,少數煤礦企業違法違規行為突出、以整改隱患之名進行生產、沒有執行防治煤與瓦斯突出規定、企業安全管理混亂;個別礦山事故發生后盲目施救,造成事故擴大,甚至謊報、遲報事故;超能力超強度生產現象在一些煤礦仍然存在;“三違”現象在一些礦山企業普遍存在。
下一步,圍繞遏制礦山生產安全事故上升勢頭,在煤礦方面,要對前一階段安全檢查、盯守情況進行梳理,今年全國“兩會”后,對該依法關閉的、列入淘汰產能的、限期整改的和合法正常生產的煤礦,區分不同情況確定監管監察力度;要把小煤礦、老煤礦、單班下井人數多的煤礦作為重點進行檢查,對災害嚴重、隱患突出的煤礦嚴令整改,實行駐礦監管監察、專人盯守;要繼續督促企業深入開展瓦斯、水害等重大災害治理;積極支持參與去產能工作部署,重點推動9萬噸及以下小煤礦淘汰退出。在金屬非金屬礦山方面,要突出抓好地下礦山采空區治理,繼續推進尾礦庫“頭頂庫”治理,加快構建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近期要強化礦山復工復產的檢查驗收,達不到安全生產條件的決不允許復工復產;要加大隨機抽查力度,對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擅自復工復產的,要依法嚴肅查處。
對所有礦山生產安全事故都將依法依規從嚴從快查處。對工作不力導致事故發生的,還將依法依規追究地方政府有關部門相關人員責任,并及時向社會公布處理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