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機運行機構的轉動慣量較大,為了加速電動機需有較大的起動轉矩,故電動機容量需由負載功率Pj及加速功率Pa兩部分組成。一般情況下,電動機容量P為:
P〉:Pa+Pj/γas
式中γas-電動機平均起動轉矩倍數。若使電動機在額定轉速下接近滿載運行,且能承受電網電壓的波動,并通過1.1倍實驗載荷,則要求電動機的過載力矩倍數γM大于1.5倍,或適當增加加速時間,減小加速功率。對每小時作20多個循環的起重機來講,運行機構的加速時間可在5-10S調整,有利于機構的平穩運行。
起重機起升機構的負載特點是起動時間短〈1-35〉,只占等速運動時間的較小比例;轉動慣量較小,占額定起升轉矩的〔10%~20%〉,其電動機容量為:電動機平均起動轉矩倍數。
Cp-起重機額定提升負載(kg);
V-額定起升速度(m/s);
g-重力加速度,g=9.81m/s2;
y-機構總效率。
為使電動機能提升1.25倍實驗載荷,能承受電壓波動的影響,其最大轉矩值必須大于2,否則必須讓電動機放容,從而降低電動機在額定運行時的工作效率。